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4.1.1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重点记忆)
(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 P71
责任
含义
关系
行为
影响
会计责任
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和免除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
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
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
审计责任
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
被审计单位承担会计责任不能作为减少审计测试的理由。
违约、过失和欺诈
另外,会计报表毕竟是由管理当局编制的,它对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负责。
当某些项目的披露不恰当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如果管理当局坚持不改,注师可以:
(三)错误、舞弊、违反法规行为的概念与种类
1.错误 。 2.舞弊
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或漏报。 会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
3.错误与舞弊、违反法规行为的区别
不同点
错误
舞弊、违法
1.原因不同
无意
故意
2.手段不同
未实施掩盖手法
实施掩盖手法
3.形式不同
原理性、技术性的差错明显
隐蔽难以查证
4.目的不同
不以实现结果为目的
以实现结果为目的
5.结果不同
可能影响他人、自己收益
肯定影响他人、自己收益
6.性质不同
过失
不法行为
4.如何明确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即:注册会计师发现错误与舞弊的责任]
(1)保持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揭示会计报表中重大错误与舞弊;
注册会计师如果未能将会计报表中严重失实的错误和舞弊揭露出来,应负审计责任。
(2)由于审计测试和内部控制固有限制,不能保证揭示所有错误与舞弊;只能做到合理确信的程度。
(3)审计过程中发现错误与舞弊的处理。
有错弊的可能性时-→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
存在错弊时 被审单位拒绝调整 保留意见
或拒绝适当披露 否定意见
(必要时)征求律师意见 保留意见
或取消业务约定 无法表示意
4.1.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与种类P73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2.注册会计师被控告的主要原因
(1)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
A、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会计报表中存在)。
(错弊)是否承担未能查出错弊的责任--关键要看是否源自注师本身的过错(即是否完全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违法)除舞弊以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或规定的行为,如违反所得税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注师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同管理当局讨论,向律师请教,必要时扩大审计程序以查明事实真相;
①如违法行为对会计报表有严重影响而未做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应发表保留或否定意见;
②如审计范围受限,注师不能取得充分证据,应发表保留或无法表示意见
B、经营失败: 被审计单位破产倒闭,这可能连累注册会计师。
经营失败:企业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持续经营,陷于财务困境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
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未遵守公认审计准则而形成或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遵守了审计准则而会计报表事实上存在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
① 违约,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审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
② 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审计人员应负过失责任。
评价审计人员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审计人员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
普通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CPA而言,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
对于CPA而言,则是指根本[完全]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
共同过失:对他人过失,受害方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因而蒙受损失。
③ 欺诈:又称CPA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
对于CPA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普通过失与重大过失的区分(重点记忆)
重要性与内部控制有助于区别普通过失与重大过失。
1、遵循准则的程度高低,
2、重要性
多处错报,单个综合不重大,影响较大
-→则普通过失;
3、内部控制
如果内部控制有效,再看进行控制测试是否可以揭示出来:如果不能揭示(如串通舞弊等),则没有过失;如果能够揭示(说明审计人员未尽职),则为普通过失;
如果内部控制无效,则看审计人员是否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如果运用了(但未尽职),则为普通过失;如果未运用实质性测试程序,再看有无欺诈动机:有,即为欺诈;没有,即为重大过失。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这三种责任可单处,也可并处。 (重点了解)
(1)行政责任:(一般由违约、过失引起)
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对事务所而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
(2)民事责任:(一般由违约、过失、欺诈引起)
(3)刑事责任:(一般由欺诈引起)
4.1.3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中有规定。
(一)《注册会计师法》的具体规定
(行政责任)
会计师事务: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刑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三)《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四)《刑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中介服务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文件中做出违背事实的陈述或记载,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2.1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基本要求)
1.增强执业独立性
2.保持执业谨慎
3.强化执业监督(强化对助理人员和聘请专家的监督)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责任诉讼的对策(具体措施)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不能苛求注册会计师对于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报事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
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单位;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要尤为注意)
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6.提取风险基金或(新法是并且)购买责任保险;
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8.索取客户声明书[实际工作中,更有威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