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北 政 法 学 院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二章 民法基本原则
目 录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基本原则 ——
? 贯穿民事立法与司法始终
? 对民法制度和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
? 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 民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理念的集中反映
? 体现民法调整要求
特征:
1、民法的基本精神和价值理念的 抽象 概括,而非具体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具体性、逻辑性,假定 ——处理 ——制裁”
法律原则,抽象性、非逻辑性,抽象的价值判断”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2,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指导性,而非模式性
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
明确行为模式(可为、须为、禁为)及行为后果
指导行为的方向(提倡、反对)、后果不明确
3、效力贯穿民法始终,是对具体制度、规则体系的统领
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
适用于具体社会关系的调整
整个民法制度、体系构建的基础、指针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立法准则 确定法律思想、法律价值
(二)民事行为准则 符合基本原则的行为,必然受到民法制度的保护
(三)审判法律适用的指导准则功能 成文法律 ——社会生活
稳定性 变动性
“成文法局限”法律冲突法律漏洞
民法基本原则 ——弹性 ——适应性
提供依据
法官裁量权 克 服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第二节 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1、含义,人格独立、互不隶属、平等保护
2、依据,私人关系中私人利益的平等性
注意,第一,起点平等 不同于 结果平等
第二,法律平等 不同于 经济平等
二、自愿原则
1、含义,自主设计、自主参与、自主选择、自己负责
2、依据,平等原则的当然结果
注意:
第一,自愿,是人人平等之并行,不同于放任
第二,法律可以在法定条件下,为公共利益,限制人的自主设计
与自主选择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三、公平原则
1、含义
行 为 —— 结 果
强调公平的,主观性”形式公平,实质公平:
行 为 —— 结 果
保障自愿
民法
民法
保障自愿 要求结果
同时强调公平的,客观性”
2、意义,确认权利与义务的依据
四、诚实信用原则
1、含义,互惠、协助、善意、不加害他人
2、本质,市场道德要求的法律化
3、广泛的适用性:,帝王条款”、“一般条款”
4、意义,确认权利行使、义务履行方式的依据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分编 绪论
五、守法原则
1、含义,民事主体,应当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2、“法”的含义,参见“民法的渊源”
注意,正确区分,强行法” 与,任意法”
强行法,私人自治的禁区 范围确定方式,法定主义
任意法,私人自治的补充 范围确定方式,法定主义范围之外
总结,不违背强行法的规定,即为“守法”,适法”
五、公序良俗原则
1、含义,民事活动,应当遵守 公共秩序 与 善良风俗
2、特征,秩序、道德的法律化
注意,道德的层次性 ——就较低层次的道德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