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环境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
1、刑事责任的定义
? 环境保护法中的刑事责任, 是指个人或者单
位因违反环境保护法, 严重污染或者破坏环
境资源,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
失或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触犯刑法构成犯
罪所应负的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 。
? 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依照, 刑法,
规定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 在环境保护
领域中, 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是指严重
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 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
重后果的行为 。
?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主刑有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 附
加刑 ( 可独立适用 ) 有罚金;没收财产
和剥夺政治权利 。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还
可处以驱逐出境 。
2、犯罪构成的定义及其要件
? 犯罪构成指, 刑法, 所规定的, 为确定
某一具体行为是犯罪所必需的客观, 主
观要件组成的具有特定社会危害性的有
机整体 。
? 从定义可知, 只有违反, 刑法, 行为才是犯罪
行为, 也才能负刑事责任并处以刑罚;刑法没
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 。
? 而所谓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就是指具备了刑
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诸要件的行为 。
? 因此, 确定某一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构成犯罪,
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诸要件 。
? 犯罪构成要件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组成犯罪构成
有机整体的必要条件 。 这些要件是任何一种犯罪
都必须具备的 。 它们是:
? ⑴ 犯罪主体 。 是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 达到法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 ) 。
? ⑵ 犯罪主观方面 。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者主观上有
罪过, 即故意或者过失犯罪 。
? 故意是任何一种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 故意犯罪,
应当负刑事责任;
? 过失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
责任 。
?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危害结果 。 但不是由于故
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
因所引起的, 不是犯罪 。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各具体犯罪, 其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 。 但环境破
坏的犯罪多为直接故意, 而环境污染方面
的犯罪则表现为间接故意的罪过形式, 过
失行为 ( 一般 ) 不构成犯罪 。
? ⑶ 犯罪客体 。 是指, 刑法, 所保护而被犯罪行
为侵害的 社会关系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犯罪客体, 是指环境
保护法规定并为, 刑法, 所保护的 环境保护权
益 。 包括清洁, 舒适的环境权益;合理开发,
利用并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权益等 。
? ⑷ 犯罪客观方面 。 是指行为者实施污染, 破坏
环境的行为以及危害后果 。 例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中的向环境排放, 倾
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事故的行为等 。 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的
各种具体犯罪中, 危害后果是大多数犯罪构
成的必要条件 。
? 上述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 是有机的整体, 缺
一不可 。
二、新, 刑法, 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
? 新, 刑法, ( 97年 3月 14日修订, 10月 1日起施行 )
设专节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 。
? ( 原, 刑法, 中未设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或者污
染环境犯罪的罪名 )
? 新, 刑法, 分则 第六章 第六节规定, 破坏
环境资源保护罪, 类是 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
污染或者破坏环境资源,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
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依
照, 刑法, 规定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
? 从这一定义可知,
? 此类犯罪既可包括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行为,
? 也包括破坏环境资源构成犯罪的行为,
? 它们均是对国家规定的保护环境资源关系的破坏并
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因而应依照, 刑法, 的规
定处以刑罚 。
我国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类
(参见刑法第 338-346条)
? 污染土地罪,
? 污染水体罪,
? 污染大气罪,
? 非法进境倾倒, 堆放, 处置固体废物罪,
? 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罪,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非法捕杀, 收购, 运输, 出售珍贵, 濒危野生
动物及其制品罪,
? 非法狩猎罪,
? 毁坏耕地罪,
? 破坏矿产资源罪,
? 非法采伐, 毁坏珍贵树木罪,
? 盗伐, 滥伐林木罪,
? 非法收购盗伐, 滥代的林木罪, 共 13种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97修改
? 第二篇 分则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
护罪
?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
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
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
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
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
亡的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定废
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
康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
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致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
康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
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
规定定罪处罚。
?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
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
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
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
特别严重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
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
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
金。
?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
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
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
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
保护性开采的特写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
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 3 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矿产资源法
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
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 3 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
别巨大的,处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牟利
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
林木,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
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是第三百
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
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四)
其中涉及到环境保护修改和补充的有:
? 在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二款:,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
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 情节严重
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 并处罚金 。,
?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 修改为:, 单位犯前
两款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责
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
两款的规定处罚 。,
? 将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
,以原料利用为名, 进口不能用作原料
的固体废物, 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第三
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
? 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修改为:, 违反
国家规定, 非法采伐, 毁坏珍贵树木或
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 或者非
法收购, 运输, 加工, 出售珍贵树木或
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一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 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修改为:, 盗伐森林或
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
巨大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数量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 非法收购, 运输明知是盗伐, 滥伐的林木, 情
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 盗伐, 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
他林木的, 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