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单元 2学时主要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念、特征,形成,各原则形成、
内涵、贯彻。
教学手段:讲解板书具体内容: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basic principles)
是指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调整并决定一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所有行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环境资源保护法规定确认或体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应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的体现。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形成
1、从单项的基本原则发展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科学体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的调整和扩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的改进和深化。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国内外的发展。
第二节 协调发展的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原则的形成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发表的《里约宣言》中得到确认而形成。由于有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参加此次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里约会议,因而可以认为,“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二、原则的内涵
1、反映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2、反映了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实质要求。
3、体现了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4、平衡了国家间、世代间的利益,体现了国际公平和代际公平。
5、体现了谋求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单纯追求产值的经济增长不能体现发展的内涵。
三、原则的贯彻
1、对环境与资源的开发进行综合决策,把环境及资源保护真正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之中。
2、适用于整个环境法体系的确立和环境法制的创建过程。
3、适用于各项政策的执行过程。
4、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系统,促进企业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的消费生活向减轻环境负荷的方向转变。
5、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如何将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使人们能够更加直接地从可持续发的角度,对包括经济在内的各种活动进行评价。
6、认真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
7、参与制定和加入有关条约或宣言,使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有关措施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并形成明确的行动计划和纲领。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一、原则的形成是对危害作充分的预测并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或将危害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起草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首先提出了“预期环境政策”。
二、原则的内涵预防为主,是指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可高度概括为:
1、这项原则是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它明确了防与治的辨证关系。
2、该原则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率的结合,明确了环境治理的基本方法和措施,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战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模式,使环境保护与管理更趋全面和科学。
3、该原则明确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指导原则,明确了科学规律与环境保护行动的相互关系。
三、原则的贯彻
(1)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
(2)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3)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
(4)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环境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在我国也被叫做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或者简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这项原则在国内外都有一个逐渐认识和发展的过程。
一、原则的形成
1972年西方24个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说是“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了环境责任。显然该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因而迅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并被确定为一项国家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原则的内涵
1、明确了开发利用者的负担原则。
2、明确了政府和污染源单位的不同责任。
3、实行环境责任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4、实施环境责任原则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积极防治环境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有关问题。
5、实行环境责任原则,有利于环境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和保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的的贯彻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加强对承包经营活动的环境资源管理
第五节 环境民主原则环境民主原则又称为公众参与原则,是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
一、原则的形成环境民主原则得以发展的两大理由:一是公民环境权理论和民主思想的结合;二是环境保护群众运动和民主运动的结合。
二、原则的内涵
1、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享有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
2、实施环境民主原则有利于提高和强化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实行环境民主原则可以使公众对政府的环境资源决策进行监督。
4、环境民主责任原则使公民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规范了公民参与的各种途径和程序。
三、原则的贯彻
1,通过立法将公民的环境权具体化、制度化,使广大公民了解环境资源的状况和政府的环境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是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
2、保障环境资源诉讼权。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4、探索民间环保团体的运作模式,成立民间环境资源保护组织和社会团体,使民间环保成为一支积极力量。
5、媒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的职能,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且把媒体报道的焦点地方化。
案例举例:
案例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原则案例)
湖南省某市河西开发区是株州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一创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环境意识就非常淡薄,国家明文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竟然在市环保局一再坚持、反复磋商两年,最后在市政府严厉批评下才拨出钱来上马。河西近几年新上马的57个建设项目中仅有9个按国家规定进行了“三同时”建设。耗资6000万元、生产色拉油的某厂于1996年6月开始试生产,但未上环保设施,废水直排淞江,造成严重的农业损失一。(该案例反映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致使经济发展受阻。参见《河西开发区又成污染区》,《中国环境报》1996年10月3日第二版)
案例2(公众参与原则案例)
白色污染即塑料污染,在杭州、嘉兴、湖州三市十分突出,为了把白色污染控制在一定限度三地决定实施突击治理里,发动全民参与。杭州采取了“全民动员、分工负责、突出重点、注意源”的措施,使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嘉兴市以宣传为先导,以治理主要交通干线的白色污染、改善市容市貌为重点,引导市民从旁观到参与,从事不关己到“你丢我捡”。湖州市结合1999年5月的中日摩脱艇对抗赛和7月的全国极限运动会两大赛事,以爱国卫生活动月、99形象建设年为契机,开展了全方位的治理,效果显著。通过宣传,三地的白色污染问题,基本上已形成了共识,白色污染的治理在三地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该案例体现了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性。参见《杭嘉湖突击治理白色污染》,《中国环境报》1999年5月6日第一版)
课堂思考问题:
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和目的是什么?
2、在我国环境管理中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
3、国际社会对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是怎么认识的?
布置作业:要求学生课下对五个基本原则的贯彻提出建议。
内涵、贯彻。
教学手段:讲解板书具体内容: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概述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basic principles)
是指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之中,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都必须遵循和贯彻的,调整并决定一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所有行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环境资源保护法规定确认或体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应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特点的体现。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贯穿于整个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的规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形成
1、从单项的基本原则发展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科学体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的调整和扩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的改进和深化。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国内外的发展。
第二节 协调发展的原则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原则的形成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发表的《里约宣言》中得到确认而形成。由于有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参加此次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里约会议,因而可以认为,“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原则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二、原则的内涵
1、反映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2、反映了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实质要求。
3、体现了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4、平衡了国家间、世代间的利益,体现了国际公平和代际公平。
5、体现了谋求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发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单纯追求产值的经济增长不能体现发展的内涵。
三、原则的贯彻
1、对环境与资源的开发进行综合决策,把环境及资源保护真正纳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之中。
2、适用于整个环境法体系的确立和环境法制的创建过程。
3、适用于各项政策的执行过程。
4、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系统,促进企业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的消费生活向减轻环境负荷的方向转变。
5、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研究如何将资源和环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使人们能够更加直接地从可持续发的角度,对包括经济在内的各种活动进行评价。
6、认真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
7、参与制定和加入有关条约或宣言,使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有关措施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并形成明确的行动计划和纲领。
第三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一、原则的形成是对危害作充分的预测并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或将危害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1980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起草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首先提出了“预期环境政策”。
二、原则的内涵预防为主,是指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可高度概括为:
1、这项原则是现代环境保护的灵魂,它明确了防与治的辨证关系。
2、该原则最大限度地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效率的结合,明确了环境治理的基本方法和措施,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战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模式,使环境保护与管理更趋全面和科学。
3、该原则明确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指导原则,明确了科学规律与环境保护行动的相互关系。
三、原则的贯彻
(1)全面规划与合理布局。
(2)建立健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3)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治理、保护和改善环境。
(4)加强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提高环境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节 环境责任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在我国也被叫做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或者简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这项原则在国内外都有一个逐渐认识和发展的过程。
一、原则的形成
1972年西方24个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原则”或者说是“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了环境责任。显然该原则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和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因而迅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并被确定为一项国家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原则的内涵
1、明确了开发利用者的负担原则。
2、明确了政府和污染源单位的不同责任。
3、实行环境责任原则,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4、实施环境责任原则有利于企业和个人积极防治环境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有关问题。
5、实行环境责任原则,有利于环境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和保证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原则的的贯彻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3、加强对承包经营活动的环境资源管理
第五节 环境民主原则环境民主原则又称为公众参与原则,是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程序或者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得该项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
一、原则的形成环境民主原则得以发展的两大理由:一是公民环境权理论和民主思想的结合;二是环境保护群众运动和民主运动的结合。
二、原则的内涵
1、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享有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负有环境保护的义务。
2、实施环境民主原则有利于提高和强化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实行环境民主原则可以使公众对政府的环境资源决策进行监督。
4、环境民主责任原则使公民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规范了公民参与的各种途径和程序。
三、原则的贯彻
1,通过立法将公民的环境权具体化、制度化,使广大公民了解环境资源的状况和政府的环境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实现公民的知情权是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的前提条件。
2、保障环境资源诉讼权。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4、探索民间环保团体的运作模式,成立民间环境资源保护组织和社会团体,使民间环保成为一支积极力量。
5、媒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的职能,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并且把媒体报道的焦点地方化。
案例举例:
案例1(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原则案例)
湖南省某市河西开发区是株州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一创建,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环境意识就非常淡薄,国家明文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竟然在市环保局一再坚持、反复磋商两年,最后在市政府严厉批评下才拨出钱来上马。河西近几年新上马的57个建设项目中仅有9个按国家规定进行了“三同时”建设。耗资6000万元、生产色拉油的某厂于1996年6月开始试生产,但未上环保设施,废水直排淞江,造成严重的农业损失一。(该案例反映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忽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致使经济发展受阻。参见《河西开发区又成污染区》,《中国环境报》1996年10月3日第二版)
案例2(公众参与原则案例)
白色污染即塑料污染,在杭州、嘉兴、湖州三市十分突出,为了把白色污染控制在一定限度三地决定实施突击治理里,发动全民参与。杭州采取了“全民动员、分工负责、突出重点、注意源”的措施,使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嘉兴市以宣传为先导,以治理主要交通干线的白色污染、改善市容市貌为重点,引导市民从旁观到参与,从事不关己到“你丢我捡”。湖州市结合1999年5月的中日摩脱艇对抗赛和7月的全国极限运动会两大赛事,以爱国卫生活动月、99形象建设年为契机,开展了全方位的治理,效果显著。通过宣传,三地的白色污染问题,基本上已形成了共识,白色污染的治理在三地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该案例体现了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性。参见《杭嘉湖突击治理白色污染》,《中国环境报》1999年5月6日第一版)
课堂思考问题:
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基本精神和目的是什么?
2、在我国环境管理中为什么要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
3、国际社会对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是怎么认识的?
布置作业:要求学生课下对五个基本原则的贯彻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