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文学概论主讲教师:何伦东南大学远程教育第二十讲第五章 生命伦理学第一节 生命的概念与价值 第 20讲第二节 生命伦理观第三节 优生学 第 21讲第四节 生育控制的伦理依据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 第 22讲第六节 临床关怀第七节 安乐死 第 23讲生命伦理学概念
生命伦理学一词来源于两个希腊词 bois
(生命)和 ethic(伦理学)。第一次使用生命伦理学下的定义是:“生命伦理学是利用生命科学以改善人们生命质量的事业,同时有助于我们确定目标,更好地理解人和世界的本质,因此它是生存科学,有助于人们对幸福和创造性的生命开处方,”
第一节 生命的概念与价值一、生命的争论
TO be or notto be?
胚胎 /胎儿是人吗? ( 体外授精 )
残废新生儿处置人道吗? ( 生命价值 )
流产是在践踏生命吗?(生命开始时间)
二、生命本体论
什么是人的生命?
human being和 person区别
人类的生物学生命( human biological
life)和人类的人格生命( human
personal life)区别
生物的人与社会的人区别 /自然的人或是理性的人生命系统层次
…………
民族
国家
社区 社会学生命
家庭 human personal life
Person
系统 human biological life
器官 生物学生命
组织
细胞
分子
…………
㈠ 人的本质与生命特征
人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扮演一定社会角色的有意识或自我意识的实体。
马克思“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
( TO BE IS TO RELATIONS)
自我意识存在是人的生命的本质特征。
( I THINK SO I AM)
㈡ 生命开始的时间
生命本体论的一个实际的问题是:人的生命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
从受精卵到出生是一个过程,生命起点何在?
受精卵 出生
传统的生命本体观认为受精卵就是人的生命的起点。
由于人工流产、生殖技术等现代医学技术,发展,该观念业已逐渐崩溃。
生命开始的学说
三种主要学说 ——
1,个体 /生物学标准
2,承认 /授权标准
3,复合标准
在法律上认可的作为,人的生命,的开始时限,在不同的国家有所不同 。
第二节 生命伦理观
人类的伦理思想史是一部关于人对人的思考、人对人的生命认识的历史。从古至今人们对自身生命的认识,先后经历了三个不同的伦理认识阶段,即生命神圣论的伦理观、生命质量论的伦理观和生命价值论的伦理观。
功利的 /道义的爱琳案件
1976年在美国的一家医院出生了一个脊柱上长有一个肿瘤的女婴(爱琳)。要救她的命就必须立刻手术,但是手术的风险很大,并且即使可以救爱琳,也有极大的可能高位截瘫,因此,爱琳的父母拒绝手术。
为此,医生认为这样是对生命不负责的态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授权为爱琳手术,以救她的命。
人们对待生命有不同的态度。
一、生命神圣论的伦理观
生命神圣论是传统医学道德,乃至社会一般道德的一条最基本的道德原则 。
生命神圣是医学人道主义最基本的原则 。
生命神圣论的伦理观成为传统医学道德核心的另一个根源,是由于医学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 。
无条件尊重所有人的生命 。
爱琳案件 —— 医生的态度二、生命质量论伦理观
生命质量论是人类对生命认识的深化,
它不停留在保证生命数量方面,而是对生命的存在提出了优质的要求的新的生命伦理观。
⑴ 主要质量 -即个体的身体或智力状态。
⑵ 根本质量 -即生命的意义和目的(对于他人与社会)。
⑶ 操作质量 -用来实际检测的操作标准
( IQ智商测定)。
爱琳父母的态度三、生命价值论伦理观
以生命存在的意义来考虑:
⑴ 生命的 内在价值 。 它是由生命的质量所决定的,它是判断生命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⑵生命的 外在价值 。它是由人格生命来体现的,即某一生命对他人、对社会和人类的意义。它是对生命价值做出判断的目的和归属。
爱琳父母的态度生命伦理观的相互关系
生命神圣是人类对待生命的 最基本态度,始终是医学伦理学最基本生命观;
在现代社会,孤立地将生命神圣论看作对待生命的唯一态度有其 局限性 ;
现代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引入了生命质量与价值的观念,是对医学伦理学有关生命态度的 重要的补充 。
应该力求生命神圣论与生命价值论的统一,但是它们之间的 对立是很难避免 的 ( 爱琳案件 ) 。
因此,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合理选择 ( 残废新生儿处置 ) 。
医学人文学概论主讲教师:何伦东南大学远程教育第二十一讲第五章 生命伦理学第一节 生命的概念与价值 第 20讲第二节 生命伦理观第三节 优生学 第 21讲第四节 生育控制的伦理依据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 第 22讲第六节 临床关怀第七节 安乐死 第 23讲第三节 优生学一、优生的历史和道德
㈠优生的历史优生学 (eugenics)诞生的主要背景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学说 。
英国生物学家 高尔顿 1883年在他所撰写的,对人类才能的调查研究,一书中首次创用了,优生学,(eugenics)一词 。
他的定义:在社会控制下,全面研究那些能够改善损害后代在体力上或智力上的种族素质的多种动因。
㈡ 优生学的悲剧
高尔顿在 1883年创立了优生学至今仅有
100多年的历史,曾经演出过一台历史性的悲剧。
由于高尔顿及其他一些优生学者,过分地强调了智能的遗传性,宣扬民族优劣,
把阶级差别、阶层差别与遗传混为一谈,
以至被种族主义、法西斯主义分子所利用,作为某一民族优于其他民族,以推进惨无人道的种族灭绝政策的理论依据。
优生学核心伦理问题
种族主义的历史性悲剧。
人性的尊严。
非人道的作为 。
西方世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普遍对优生学持有异议。
全面理解优生的必要性。
二、优生学种类与伦理问题
预防性优生学又称消极优生学 ( negative
eugenics) 。
制缺陷个体出生 。
消极优生是一个系统工程,社会与医学手段 。
社会方法:法律,观念,教育医学方法:产前诊断,遗传咨询,选择性流产
伦理问题集中围绕生育权利,出生权利 。
演进性优生或称积极优生学 ( positive
eugenics) 。
促进优秀个体出生 。
伦理争论:天才产生决定于 遗传 还是 环境?
其他伦理难题主要围绕胚胎地位,人类的特性,人伦关系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技术等 。
第四节 生育控制一,生育控制的概念
生育控制 (bear control fertilization
control)是生殖优生领域的一个特定概念,
从技术上说是自然生殖过程的阻断 。 包括避孕,节育,绝育,流产或强迫性流产等 。
从社会伦理上说是指对人的生育权利的限制 。 包括法律与其他行政规则 。
二、生育控制的伦理学依据
人类对自身的生育的控制 (control of
fertility-rate)是人类生育史上的一大进步,
就其伦理依据来说可从下面两个论述得知:
生育控制符合控制人口数量 (population
size)的要求 。
生育限制符合提高人口质量 (quality of
population)的利益 。
医学的需要 。
三、产前诊断与性别选择
㈠ 产前诊断的优生意义产前诊断 (Antenatal diagnosis,prenatal
diagnosis)是与优生关系十分密切的一项现代生物医学诊断技术。随着优生知识的普及和深入,这种能够尽早阻断种种不良遗传素质向后代传递的技术,越来越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㈡ 产前诊断的保密问题
医疗保密原则在产前诊断中具有其特殊的意义 。
胚胎或胎儿的性别是男或女能否告诉双亲呢?(对病人保密)
胚胎或胎儿的缺陷是否能告诉他人或者社会?(为病人保密)
㈢ 性别选择的概念
性别选择 (Sex selection)也称性别控制,
它是在生殖阶段或过程中运用现代医学技术有目的控制、选择后代男女性别的技术和手段。
性别选择的方法包括孕前方法和孕后方法
孕前方法主要是控制使卵受精的精子类型,从而选择所要的性别,包括改变不同精子在生殖道内活动的生化条件、物理条件的各种方法。
孕后方法包括两种
一种是从母亲子宫中取出胚泡,鉴定它的性别,如果是所需的,再植入子宫。
另一种方法是用于产前诊断技术鉴别子宫中胎儿的性别,如羊水穿刺法和我们熟悉的 B超诊断,其他还有 X线检查、胎儿镜、绒毛膜取样检查等。
㈣ 性别选择的限制性别选择的管理和限制是十分重要的。
一是控制这类技术的发展。
二是对性别选择应用的限制,这是更重要、
更迫切的。限制就需要管理,限制就需要有相应强有力的政策、法规。
1996年底,福建某医学院附属医院 B超室医生王某、郭某因非法为 28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造成计划外超生 7人,11名孕妇得知所怀胎儿是女性后自动引产,从中获利 2000元而被福建省有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这两名医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医学人文学概论主讲教师:何伦东南大学远程教育第二十二讲第五章 生命伦理学第一节 生命的概念与价值 第 20讲第二节 生命伦理观第三节 优生学 第 21讲第四节 生育控制的伦理依据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 第 22讲第六节 临床关怀第七节 安乐死 第 23讲第五节 死亡标准与道德意义背景:死亡禁忌与死的文明
死亡的文化禁忌可以从,死,的替代文字看出 。
,去世,,,永别,,,长眠,,,入土,------不完全统计可能有几十种 。
正视死亡 ——死亡文明的转折点 。 死亡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 。 死亡概念 ——临终关怀 ——
安乐死 的讨论 。
一,传统标准面临的挑战
心肺死亡标准 (heart death)。
人类最早的认识是 呼吸停止 (breath stop) 。
在中国的俚语中,,断气,,,没气,就是死亡的代名词 。
心死标准 (heart death)的最早记载可从古代洞穴壁画中所描绘的历料得知 。
心死 = 人死 是千百年来人们所认识的死亡概念 。
传统死亡标准面临的挑战 ——
传统死亡标准的缺陷 ( 假死 )
生命支持系统 ( 心肺机的临床使用 )
器官移植 ( 1967年南非医生巴纳德博士做了世界上第一例人类心脏手术并获得成功,从而打破了心脏功能的丧失可以导致整个机体死亡的观念,大大削弱了人们对心脏的神秘感 。 )
人工脏器 ( 美国人工心脏 )
二、脑死亡标准的确立
何谓脑死亡 (brain death),是指某种病理原因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坏死,致使脑组织机能和呼吸中枢功能达到了不可逆转的消失阶段,最终必然导致的病理死亡 。
全脑功能不可逆丧失 。
脑死亡标准
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以下四条判定标准:
⑴ 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⑵ 自主呼吸停止
⑶ 脑干反射消失
⑷ 脑电波平直或等电位继哈佛标准后,不少国家和组织也相继提出了脑死亡标准 。
国内立法过程。
三、脑死亡的证明心死 =人死死亡范式改变脑死 =人死
现代医学的证明 ( 人体中枢器官 )
生命本体论证明 ( 生命本质特征 )
案例证明 ( 器官置换 )
四、脑死亡标准确立的意义
与传统的心脏死亡标准相比,脑死亡标准在道德上更具有其先进性,表现出更大的伦理价值 。
㈠使死亡标准更趋于科学化
㈡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
㈢有利于器官移植开展心肺死亡与脑死亡标准关系第六节 临终关怀
临终关怀的伦理学背景
英国人桑德斯博士 (Dr.Cicely Saunders)在伦敦首创世界第一座养护院 (Hospice)后,这种对临终病人的福利设施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展,形成了养护院运动。这种养护院的宗旨就是“维护生命的尊严,提倡病人的权利”。
临终关怀理念
临终关怀( hospice)就是对濒临死亡病人的照顾。
其基本的理念包括:
帮助临终病人了解死亡,坦然面对和接纳死亡;
以同情心对待濒死病人;
尊重濒死病人的权利,满足濒死病人的意愿;
重视濒死病人生命品质,维护濒死病人的生命尊严。
临终医护的基本任务
临终病人的痛苦是双重的 。
临终病人医护的基本原则有两方面:
一是以满腔热情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临终患者,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与安抚。
二是努力控制病人症状和减轻病人痛苦。
对临终病人的责任
㈠ 控制症状,减轻痛苦
㈡帮助病人接受死亡的事实
㈢掌握说明病情的最佳方式
㈣尽量满足病人的需要
㈤照顾好病人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