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章
交通事故损伤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法医系
概述
(一 )
1.交通事故损伤 〔 injuries in traffic accidents〕,
指各种发生在各种交通过程中与交通工具 有
关的损伤 。 本质属于机械性损伤的范畴 。
2.道路交通事故 〔 road traffic accidence〕,
指车辆驾驶人员, 行人, 乘车人员以及在道 路
上进行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 因违 反
有关的交通法规和规章造成人身伤亡或财 产
损失的事件 。
分类
1,2.
3.
1,2.
3,4.
5.
1,2.
3.
(一 )
1.直接撞伤 (direct impact)
当汽车前保险杠撞击人体小腿部位, 形成小 腿内
胫腓骨的底端朝向着力部位, 尖端指向 行车方向 (即作
用力方向 )的楔状骨折, 称为直 挫伤 。
若汽车从背后直撞, 身体后仰, 由于过度伸 展,
将在下腹部或腹股沟等处形成多条平行 的沿皮纹分布的
条纹状浅表皮肤撕裂, 仅限 于表皮, 多不伴出血
的创, 称之为伸展创 〔 streuh mark-like superfilial tear
in the skin〕
伸展创
火车排障器致双小腿撞击伤
2.摔跌伤 〔 injuries sustained by falling〕
人体被车撞击倒地或被抛向空中落下时在车 头,
车顶滑下后由于人体与地面或地面上的 物体相撞击而形
成摔跌伤 。
3.拖擦伤 〔 injuries sustained by bdragging〕
机体与车辆撞击后未与车辆分离, 随车运动 而与
地面或车体的某部分相互拖擦而形成 。
拖擦伤发生于体表时, 凸部有广泛挫伤, 而 皮肤
凹部则没有或仅有轻微损伤, 形成的挫 伤分布和毛刷刷
过一样, 故称之为刷状擦伤 〔 brush abrasion or
brush burn〕 该损伤明 确指出作用方向及形成机理 。
腰背区及双下肢擦伤
右侧额部地图样擦伤
4.辗压伤 〔 injuries due to run ever by a car〕
车辆从受害者身上驶过并发生辗压而形成的损伤称
之为辗压伤 。
其严重程度影响因素:
① 辗压时有无刹车;
② 被辗压者的身体状况及部位;
③ 车辆底盘的高低及车辆重量等 。
汽车轮胎碾压印痕
头部碾压损伤
由于车辆广泛而强烈地压迫人体组织,对
皮肤地抓着与牵拉,而又瞬间解除压力,从而导
致皮下组织和肌层分离,形成体表皮肤尚完整,
而创内呈囊腔样改变的损伤,形似皮肤全层完整
地从肌肉上剥离下来一样,称之为剥皮创
〔 decollement wound〕,多发生于软组织和肌
车辆辗压过人体时,在与轮胎凸处相对应
体表发生擦伤,在与凹处对应部位发生出血,形
成轮胎印痕 〔 tire mark〕 。此印痕亦可在衣服上
形成。
(二 )
1.
2.
在未系安全带时, 紧急刹车, 由于惯性使身
体前倾及座垫前移, 驾驶者前胸壁或上腹部撞
击在驾驶盘或控制杠上, 可形成前胸壁或上腹
部相应部位造成擦伤, 挫伤, 亦可发生肋骨,
胸骨多发骨折及肺, 心及主动脉损伤, 称为驾
驶盘损伤 〔 steering wheel injury〕 。
3.
4.
事故中车辆突然加速或减速, 人体躯干或
头部突然而过度的屈曲和伸展, 引起颈部椎
体旁肌肉强烈收缩而发生的非连续性肌肉出
血及肌肉附着点出血, 称为挥鞭样损伤
〔 whiplash injury; brandish injury〕
5.
6.安全带损伤
(三 )
(四 )
(五 )
交通事故损伤的法医学鉴定
(一 )
(二 )
(三 )
1.衣着检验
是否 有 油漆, 油污, 碎玻 璃, 轮 胎 印痕 及
其它附着物 。 有无衣物破损及破损形态 。
2.
检查 撞 击伤, 摔跌 伤, 拖 擦 伤及 辗 压伤 的
有无, 形态 及 部位, 检查 有 无轮 胎 印痕 。
3.
检查内脏损伤状态及有无其它疾病和损伤 。
提取血液, 毛发及胃内容, 尿液, 肝, 肾等 作酒
精及其它毒物检查 。
(四 )
(五 )
1.自杀 (分为两种 )
① 行人故意撞向车辆 (符合行人损伤各点 )和卧 地
(缺乏撞击及摔跌伤 );
② 驾车故意冲向障碍物或悬崖, 江河 。 多有 行,
停交替及最终加速 。 多有事前情绪改变 或其它方式自杀
史及证据 。
2.他杀:
① 驾车故意驶向行人 。 多无应急 (刹车, 打方 向等 )
措施的证据;
② 故意将车开向悬崖, 江河等, 与车内人员 同归
于尽 。 多有特殊案由 。
3.交通意外, 最多见 。 多有应急措施或饮酒史 。
(六 )
车辆突出部位, 底盘, 车辆等有人体血液,
毛发, 组织的部位, 检查各部件有无撞击痕 迹及
擦划痕迹 。 检查车轮性状 。
(七 )确认死亡原因
铁路交通事故损伤
铁路交通意外损伤常见,在印度和中国等路网庞
大且道口防护不力的国家,发生率更高。
尽管发生列车脱轨或桥梁坍塌等巨大灾祸时,可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但大多数铁路交通事故往往
仅涉及数人死伤。绝大多数事件属于意外,如行
人穿越道口时疏忽大意或者儿童在铁道上玩耍等,
但自杀事件也为数不少。
鉴定注意事项
除多人死伤事件频发的情况外,从医学角度而言,
铁路交通意外造成的人体损伤并无特殊之处。尸
体可被碾压成多个碎块,并被车轮油污和地面灰
土污染。如果乘客从高速行驶的列车上坠落,人
体反复撞击地面并翻滚,可造成复杂多样的损伤,
铁路路基上的粗大砾石撞击人体造成的形态多样
的擦伤较常见。
卧轨自杀者通常头枕铁轨,所以颈部可部分或完
全离断,现场可形成大量血污。
松开两节车厢时,被挤压在缓冲器之间所致损伤,
多见于铁路工人,如扳道工。伤者喉头可完全粉
碎,即使损伤程度较轻也可致人死亡,因喉头破
碎可引起吸气受阻而导致“外伤性窒息”。
电力机车行驶过程中,可发生铁轨意外带电,空
中的高压电缆也可意外放电,从而致人死亡。致
死电压较高,通常可达 600伏。
航空事故
航空意外所致的死伤病理表现多种多样,死伤
者主要包括两大群体:小型飞机的机乘人员和
大型商用客机的机乘人员。
轻型飞机发生意外坠落,其速度虽然小于大型
客机,但仍然足以致人死亡。
航空意外可造成任何种类和程度的损伤。大型
飞机在高空飞行过程中舱压突然下降,受害者
可被气流吸出,从高空坠落致死;未被抛出的
乘客受压力突降和缺氧作用可发生气压性创伤
(耳鼓及咽鼓管),飞机剧烈颠簸使乘客反复
碰撞舱内设施发生损伤。飞机坠地时,着陆角
度和速度决定了机乘人员的损伤情况。若与地
面的碰撞非常剧烈,所有人员均可死于单纯的
减速性损伤或由于座椅从固定部位断裂或机身
完全解体引起的多发性外伤。若碰撞程度较轻,
可导致发动机爆炸,飞机的安全腰带所起的作
用很小(除了很多微小事故)。空难引起的火
灾是最危险的因素之一,常导致很多人员死亡。
鉴定
个人识别
1,衣着
2,佩戴物
3,体貌及损伤
4,个人遗传特征
5,血痕及 DNA
……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