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章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教学课时 安排 (5课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 1课时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2课时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课时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 0.5课时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0.5课时本章知识点
1.了解消费者的及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2.掌握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掌握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法;
4.掌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章能力点学会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作为经营者如何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引例
某机关幼儿园 1998年 2月收到甲食品厂寄来的一张订货单。订货单说该厂最近开发一种高营养儿童米粉,内含多种维生素,对幼儿身体成长有很大帮助,幼儿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购买了该米粉。
食用后发现并无特殊之处,,经技术部门鉴定,
该米粉根本不含订单上所述的维生素。幼儿园要求甲食品厂退货并赔偿损失。甲食品厂以该幼儿园不是消费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17.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17.1.1 消费者及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消费者的概念
2,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7.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17.2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7.2.1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权利的由来和发展
2,消费者的具体权利
17.2.2 经营者的义务
1,经营者的概念
2,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17.3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7.3.1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立法保护
2,行政保护
3,司法保护
17.3.2 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消费者组织
2,国际消费者保护组织
17.4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7.4.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17.4.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17.4.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17.4.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7.4.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5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5.1 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2,经济和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17.5.2 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
1,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承担
2,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3,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4,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本章小结
消费者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对消费者予以特别的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消费者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依法结社权、
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等九项权利。经营者亦应负担严格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等等的诸项义务。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的专门组织。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本章习题 1---填空题
(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2)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途径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个方面。
( 3)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现在,,三个方面。
本章习题 2---判断题
( 1)费者权益的主体只是指消费者,主要指个人,但也包括购买生活消费品,不包括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和国家机关。
(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义务的规定是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而作出的,故仅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才能适用,
(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是指 直接与消费者发生商品交换关系的人,
本章习题 3---思考题
( 1)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 2)简述消费者的权利的具体内容。
( 3)试述经营者的义务。
( 4)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分析
2003年 12月 23日下午,消费者顾先生的代理人同经营者张女士经法院判决后一起来到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对今年 9月 20日海淀区消协调解的一起家具纠纷案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对消协调解的结果表示认可 !至此,一起消费者不接受消协调解案,
最终经法院审理,得到了与消协调解相同的结果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分析 (续 )
2003年 9月 15日,海淀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顾先生的投诉,称其在大钟寺蓝景丽家家具广场的绿典家具购买了一套卧室柜,货送到时,发现家具与样品在质量上、颜色上有明显差别,该顾客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遂决定投诉,
他要求厂家退货并退定金 300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 300元。 消协在与双方联系,调查了解情况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为该消费者要厂家赔偿 300元误工费、交通费是没有依据的。原因有二:一是误工费的赔偿。按照规定,消费者确实因误工被扣工资,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以北京市每天人均工资 72.14元的标准,计算应赔偿的误工费。该消费者由于不能提供财务部门的证明,所以他索要的误工费按规定不能兑现。二是交通费的赔偿。
按照有关规定,交通费的赔偿是按公交车费用的标准计算的,消费者要求赔偿 300元是不合理的。为此,消协提出,由厂家退货并退定金 300元,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 150元。面对消协的调解协议,双方当时都表示同意,并约好一起到消协签订调解书。然而,当厂家要求消费者把家具买卖合同原件交回才能履行协议时,消费者拒不拿出原始凭证。于是最后,消协只好终止调解。
随后,消费者起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年 12月 18日上午,法院经过审理,
宣布维持海淀区消协调解结果。
案例分析问题
1海淀区消协协调的是否依法?
2法院维持海淀区消协调解结果是否合理?
实训 1---课堂讨论
主题:课外知识拓展训练
课时,1课时
地点:教室
过程设计:
①根据学生掌握情况,把学生分成小组,每组 5- 6个人。
②让学生将自己想法说明,让大家说出他想法的好处与不足。
③由老师进行总结并进行点评。
实训目的:
①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②让同学们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将事情处理得当。
③最大限度的发觉学生的想法,改善书本知识的缺陷。
讨论案例
今年 4月中旬,刘女士通过新浪网科技频道参加了新浪网举办的? 首届 ‘ 我最喜欢的拍照手机 ’ 评选? 活动,
并于 6月份公布的中奖名单中有幸成为 20名幸运网友之一。按照当初主办方? 新浪科技? 在活动页面上的公示 ----? 参加新浪拍照手机评选赢取拍照手机大奖? 可知,获奖人员可得拍照手机一部,而且活动网页上还公示了 CECTA706拍照手机的画面,按理说奖品应该是这部手机,若不是该机型,也至少应该是拍照手机。
然而,刘女士收到的手机却是 CECTA606型手机,该手机并没有拍照功能,与所公示的手机价值相差约 1500
元。刘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遂写了投诉信,并连带 7月 15日新浪网上手机评选活动的网页,一同邮寄到海淀区消协。
讨论案例 (续 )
本月 23日,消协接到这封投诉信后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受理。在刘女士提供的材料中,新浪网并未向社会承诺获奖人员可以获得拍照手机一部,而是承诺? 新浪科技将送出 20部手机答谢网友的积极参与? 。
而且在与新浪负责人的通话中,该负责人也说未承诺过中奖网友会得到拍照手机。为了更准确的调查取证,消协工作人员登陆当天的新浪网,查到了 20名获奖名单,并在名单的上方看到了这样一行字,? 经过一个月的网友积极参与,……,参与本次大赛的 20名幸运网友(随即抽取)都将获得时尚手机一部,……? 。但事实是否真的向商家所说的那样?其领导在在消协的再三追问下,该领导终于承认确实有过送拍照手机的承诺 ……
问:假如你是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你要怎样处理这一案件,让消费者和商家都满意?
实训 2--实战训练
实战准备:鼓励学生去商场看看,进行实地考查,并将过程进行记录。
实战目的:
①通过实地考查,了解作为消费者的心理。
②在考查和演习过程中了解消费者的权利与销售者的义务
③通过模拟实习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实施方案:
①将学生分成三组,其中两组分别代表商场和消费者,演习案情所说的过程。第三组对前两组的内容进行总结并提炼学习内容。
②老师将书面知识联系同学的记录使大家更明白。
实战案情
王某与 1999年到某市百货大楼购物,在卖手表的柜台看了几块手表,经挑选觉得不满意,即将手表还给售货员,转身欲离去。售货员却称手表少了一块,将王某带到经理室。
经理提出搜查王某外衣及皮包,遭到王某拒绝,后王某考虑到不让商店搜查就无法脱身,只好同意。经检查,并无发现手表,经理遂让王某离去,后王某觉得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向法院起诉。
问:百货大楼侵犯了王某哪些权利?王某除了向法院起诉,
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争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 1课时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 2课时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课时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 0.5课时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0.5课时本章知识点
1.了解消费者的及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2.掌握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掌握国家和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法;
4.掌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本章能力点学会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作为经营者如何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引例
某机关幼儿园 1998年 2月收到甲食品厂寄来的一张订货单。订货单说该厂最近开发一种高营养儿童米粉,内含多种维生素,对幼儿身体成长有很大帮助,幼儿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购买了该米粉。
食用后发现并无特殊之处,,经技术部门鉴定,
该米粉根本不含订单上所述的维生素。幼儿园要求甲食品厂退货并赔偿损失。甲食品厂以该幼儿园不是消费者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17.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17.1.1 消费者及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消费者的概念
2,消费者权益的概念
17.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17.2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7.2.1 消费者的权利
1.消费者权利的由来和发展
2,消费者的具体权利
17.2.2 经营者的义务
1,经营者的概念
2,经营者的具体义务
17.3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7.3.1 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立法保护
2,行政保护
3,司法保护
17.3.2 社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消费者组织
2,国际消费者保护组织
17.4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17.4.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17.4.2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17.4.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17.4.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7.4.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5 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7.5.1 法律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2,经济和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17.5.2 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
1,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承担
2,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
3,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
4,由从事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本章小结
消费者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对消费者予以特别的保护是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消费者有保障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依法结社权、
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等九项权利。经营者亦应负担严格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等等的诸项义务。消费者协会是保护消费者的专门组织。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本章习题 1---填空题
(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发生的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2)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途径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个方面。
( 3)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现在,,三个方面。
本章习题 2---判断题
( 1)费者权益的主体只是指消费者,主要指个人,但也包括购买生活消费品,不包括经营者(生产者、销售者)和国家机关。
(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义务的规定是基于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而作出的,故仅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才能适用,
(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是指 直接与消费者发生商品交换关系的人,
本章习题 3---思考题
( 1)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
( 2)简述消费者的权利的具体内容。
( 3)试述经营者的义务。
( 4)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本章案例分析
2003年 12月 23日下午,消费者顾先生的代理人同经营者张女士经法院判决后一起来到海淀区消费者协会,对今年 9月 20日海淀区消协调解的一起家具纠纷案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对消协调解的结果表示认可 !至此,一起消费者不接受消协调解案,
最终经法院审理,得到了与消协调解相同的结果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分析 (续 )
2003年 9月 15日,海淀区消协接到消费者顾先生的投诉,称其在大钟寺蓝景丽家家具广场的绿典家具购买了一套卧室柜,货送到时,发现家具与样品在质量上、颜色上有明显差别,该顾客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遂决定投诉,
他要求厂家退货并退定金 300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 300元。 消协在与双方联系,调查了解情况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为该消费者要厂家赔偿 300元误工费、交通费是没有依据的。原因有二:一是误工费的赔偿。按照规定,消费者确实因误工被扣工资,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出具证明,以北京市每天人均工资 72.14元的标准,计算应赔偿的误工费。该消费者由于不能提供财务部门的证明,所以他索要的误工费按规定不能兑现。二是交通费的赔偿。
按照有关规定,交通费的赔偿是按公交车费用的标准计算的,消费者要求赔偿 300元是不合理的。为此,消协提出,由厂家退货并退定金 300元,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 150元。面对消协的调解协议,双方当时都表示同意,并约好一起到消协签订调解书。然而,当厂家要求消费者把家具买卖合同原件交回才能履行协议时,消费者拒不拿出原始凭证。于是最后,消协只好终止调解。
随后,消费者起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2003年 12月 18日上午,法院经过审理,
宣布维持海淀区消协调解结果。
案例分析问题
1海淀区消协协调的是否依法?
2法院维持海淀区消协调解结果是否合理?
实训 1---课堂讨论
主题:课外知识拓展训练
课时,1课时
地点:教室
过程设计:
①根据学生掌握情况,把学生分成小组,每组 5- 6个人。
②让学生将自己想法说明,让大家说出他想法的好处与不足。
③由老师进行总结并进行点评。
实训目的:
①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②让同学们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要知道如何将事情处理得当。
③最大限度的发觉学生的想法,改善书本知识的缺陷。
讨论案例
今年 4月中旬,刘女士通过新浪网科技频道参加了新浪网举办的? 首届 ‘ 我最喜欢的拍照手机 ’ 评选? 活动,
并于 6月份公布的中奖名单中有幸成为 20名幸运网友之一。按照当初主办方? 新浪科技? 在活动页面上的公示 ----? 参加新浪拍照手机评选赢取拍照手机大奖? 可知,获奖人员可得拍照手机一部,而且活动网页上还公示了 CECTA706拍照手机的画面,按理说奖品应该是这部手机,若不是该机型,也至少应该是拍照手机。
然而,刘女士收到的手机却是 CECTA606型手机,该手机并没有拍照功能,与所公示的手机价值相差约 1500
元。刘女士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遂写了投诉信,并连带 7月 15日新浪网上手机评选活动的网页,一同邮寄到海淀区消协。
讨论案例 (续 )
本月 23日,消协接到这封投诉信后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受理。在刘女士提供的材料中,新浪网并未向社会承诺获奖人员可以获得拍照手机一部,而是承诺? 新浪科技将送出 20部手机答谢网友的积极参与? 。
而且在与新浪负责人的通话中,该负责人也说未承诺过中奖网友会得到拍照手机。为了更准确的调查取证,消协工作人员登陆当天的新浪网,查到了 20名获奖名单,并在名单的上方看到了这样一行字,? 经过一个月的网友积极参与,……,参与本次大赛的 20名幸运网友(随即抽取)都将获得时尚手机一部,……? 。但事实是否真的向商家所说的那样?其领导在在消协的再三追问下,该领导终于承认确实有过送拍照手机的承诺 ……
问:假如你是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你要怎样处理这一案件,让消费者和商家都满意?
实训 2--实战训练
实战准备:鼓励学生去商场看看,进行实地考查,并将过程进行记录。
实战目的:
①通过实地考查,了解作为消费者的心理。
②在考查和演习过程中了解消费者的权利与销售者的义务
③通过模拟实习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实施方案:
①将学生分成三组,其中两组分别代表商场和消费者,演习案情所说的过程。第三组对前两组的内容进行总结并提炼学习内容。
②老师将书面知识联系同学的记录使大家更明白。
实战案情
王某与 1999年到某市百货大楼购物,在卖手表的柜台看了几块手表,经挑选觉得不满意,即将手表还给售货员,转身欲离去。售货员却称手表少了一块,将王某带到经理室。
经理提出搜查王某外衣及皮包,遭到王某拒绝,后王某考虑到不让商店搜查就无法脱身,只好同意。经检查,并无发现手表,经理遂让王某离去,后王某觉得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向法院起诉。
问:百货大楼侵犯了王某哪些权利?王某除了向法院起诉,
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