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宪法的创制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三、教学内容
四、思考题
五、参考书目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宪法的制定与
普通法律制定的不同:即制宪权与立法权、
制宪机关与立法机关、制宪程序与立法程序
的差异,通过比较宪法制定与普通法律制定
不同,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宪法解释的基
本制度;掌握宪法修改的一般原理,熟悉我
国宪法修改的实践。
本 章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 重点:宪法制定有别于普通法律制定,
为此, 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宪法
解释的概念, 方法, 原则;宪法修改
的意义以及宪法修改的限制 。
? 难点:制宪权的性质、制宪主体与制
宪机关之间关系;宪法解释与宪法制
定、宪法修改的辨证关系;宪法的无
形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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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 1)
? 宪法制定即制宪、立宪,它是指特定社会主体根据特定原则和程
序创造宪法的活动。
? 制宪权即立宪权,是特定社会主体根据特定原则和程序创造宪法
的权力。制宪是宪法创制的最基本形式。制宪权是一种原生性的
权力,是一切制度化权力的渊源,高于一切制度化的权力、如立
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以及修宪权和宪法解释权。人民是制宪权
主体,人民制宪权实现制宪权还需要通过具体的制宪机关来实现。
? 制宪机关是直接行使制宪权、创制宪法的机关,如制宪会议、国
民会议、立宪会议等,这不同于一般的议会或民意机关。
? 宪法制定还需要通过严格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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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 2)
? 宪法解释,即有权解释,指法定解释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已存在
且生效宪法的意思的理解和说明 。宪法解释的必要性。
? 宪法解释的类型:根据宪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宪法解释可分为三
类宪法解释的机关:立法机关的宪法解释;司法机关的宪法解释;
专门机关的宪法解释。根据宪法解释目的的不同,宪法解释可分
为补充解释和违宪解释。宪法解释方法:语义解释;文法解释;
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社会学解释;系统解释 。
? 宪法解释的原则:符合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依法解释原
则;符合制宪的目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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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 ( 3)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但我国的
宪法解释实践中, 宪法解释的表现形式是多
样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解释, 是
我国宪法解释的最主要形式;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决定, 决议的形式解释宪法 ;宪政
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惯例也是对宪法的解释表
现 ;在我国, 国务院和省级国家权力机关
也实际上行使 着部分解释宪法的职权 。
?我国宪法解释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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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学内容 ( 4)
? 宪法修改是指, 宪法正式试行后, 发现部分或全部规定
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由有权修改的机关依据特定的程
序, 对宪法的部分条文所作的重订, 修订或做部分的增
删等活动 。
? 宪法修改与宪法制定, 宪法解释的关系 。 宪法修改必要
性 。
? 宪法修改的限制:内容上的限制;修改时间的限制 。 宪
法修改方式: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 。
? 宪法修改程序:提案;议决, 投票;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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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思考题
1、比较分析:宪法制定与宪法修改;宪法修改与宪法解
释;立法权与制宪权
2、论述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现状及其对策。
3、简述宪法制定与修改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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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考书目
1、周叶中主编:, 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年版 。
2、李龙著:, 宪法基础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4
年版。
3、李步云主编:, 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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