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收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税收制度的概念、税制建立原则、税制构成要素以及税制的分类方法等内容,较为系统地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为今后学习具体税种打下理论基础。
二、本章重点及难点
本章重点是税收要素的概念及辨析;难点是税制要素中累进税率的理解和运用。
三、教学时间安排
本章教学共需4课时,其中:课堂讲授3课时,课堂练习1课时;
第一节 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体现着特定的分配关系。
理解本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主体:国家;
2、目的:为社会提供公共品;
3、依据:政治权力;
4、本质:体现特定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形式特征:
1、强制性:
含义:任何单位和个人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
举例:(1)刘晓庆涉嫌偷税被捕案;
解释:刘晓庆身为纳税人,违反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不主动进行纳税,因此受到国家的制裁。
(2)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被捕案;
解释:李真作为国家税收征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法律,循私舞弊,影响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因此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
含义:非直接偿还或称非一一对应偿还;
详细解释:国家征税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时不向纳税人支付等价物,不同于市场经济下的等价交换。但税收的无偿性并不等于说国家征的税变成了国家的资财,实际上,国家征税后,又通过财政支付的形式还给纳税人及其它社会群体,所以我们说税收的无偿性不是绝对的无偿,而是非直接偿还性或非对应偿还性。
(三)职能
1、财政职能(基本职能,取得财政收入,保障国家机器运转)
2、经济职能(派生职能:经济调控)
3、监督管理职能(派生职能:信息反馈、经济管理)
(四)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2、鼓励市场的公平竞争
3、贯彻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4、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5、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往,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二、税收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亦称税收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根据其税收政策、税收原则,结合本国的国情和财政需要所制定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征税办法的总称 。
狭义税制:仅指各税种的基本法律制度
举例:《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资源税法》等;
广义税制:税收基本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管制度+税收计会统制度
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相关税收法规;
第二节 税制构成要素(重点)
税制要素是税收本质外在的具体的系统表现,是构成税收制度、尤其是税种的基本元素,也是进行税收理论分析和税制设计的基本工具。
一、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概念:是征税的客观标的物,表明对什么东西征税。
1、可以作为征税对象的,一般包括物品、收入和行为三大类
举例:消费税---各种应税消费品;营业税----营业收入;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各项所得;屠宰税---屠宰行为
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征税对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举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土地、人丁
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流转额、收入额、所得额、
3、征税对象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税种不同征税对象也不同,征税对象往往决定一个税种的名称。
4、与征税对象相关的几个概念:
征税范围:一般是指课税对象的范围,即课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或课征税收的具体界限。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时的课税基础,也称为税基。是量化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举例: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是个人的各项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则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则是应纳税所得额(须作一定的扣除)
补充:根据计税依据量化的方式不同,征税方式可分为两类:
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
二、纳税人
1、概念:即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3、与纳税人相关的几个概念:
负税人:是指最终承受税收负担或实际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时产生税负转嫁。
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设立扣缴义务人的目的是实行源泉控制,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举例:
A、增值税的纳税人是销售该项货物的企业和单位,而其负税人则是购买该项货物的企业和单位。 二者不一致;
B、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有所得的企业,其负税人也是缴纳该税的企业。 二者一致。
三、税率(税收的核心要素)
1、概念:是应征税额占课税对象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可以决定:税收负担率的高低
国家财政收收入的多少
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
2、分类:
(1)比例税率:
A、概念: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无论其数额大小,都按照相同比例征税的税率。
B、优缺点:
优:Ⅰ计算简便,易管利收
Ⅱ分配结果的透明度比较高
Ⅲ纳税人名义税率相等,形式上比较公平
Ⅳ纳税人的所得增减时,税负的增减比较平缓
缺:Ⅰ缺乏弹性,适应性不强
Ⅱ税负纵向不公平
(2)累进税率
A、概念: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数额或相对量如利润率等,分别规定从低到高分级递增的税率。
B、类型
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超倍累进税率
C、计算方法(简介,具体计算放在个人所得税一章中讲解)
分段计算
(3)定额税率
亦称固定税额,是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应纳税额,而不是按比例征收。
缺点: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4)与税率相关的几个概念:
名义税率 实际负担率 加成 加倍 附加
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税法规定的整个纳税环节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的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分为;
(1)一次课征制,如关税,消费税。
(2)两次课征制,如改革之前的营业税。
(3)多次课征制,如增值税。
五、纳税期限
1、概念: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目的是促使纳税人及时纳税,保证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
2、确定纳税期限应考虑的因素:
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特点、课征对象的性质、应纳税额的多少。
3、形式:按天、按月、按年、按次等四种形式。
六、纳税地点:
1、概念: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2、包括就地缴纳、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外出营业纳税、汇总缴库和口岸纳税。
七、减免税
概念:是指国家为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 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照顾。包括
(1)减税: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额。
(2)免税:免去全部税额。
1、目的
A、国家实现一定的经济政策或政治政策;
B、使税收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地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
2、特征:具有政策目的性和较强的针对性,是税制严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表现。
3、形式:(了解)
税基式减免
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 跨期结转。
(2)税率式减免
重新确定新税率、归入低税率、规定零税率。
(3)税额式减免
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核定减征额。
八、违章处理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作的处罚。它是保护税法严肃性的必要措施
1、违章行为:
欠税、偷税、漏税、抗税、违反税收征管法
2、违章处理措施
征收滞纳金、处以税务罚款、税收保全措施、追究刑事责任。
教学方法提示栏:
初次上课,应注意引导和启发方法的引用。可借用一些社会现象、身边的事例为学生建立一个初步的税收概念,逐步培养学生对税收学科的兴趣。
教学方法提示栏:
提示:这是重点内容。学生重点记忆,在理解中掌握。
将税收与其它财政收入形式是理解税收”三性”的重要一环。注意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比较:
1、是否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
2、征收或取得的成本孰高孰低?
3、能否适应国家经济形势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冲击?
学习税收的职能与作用对于理解国家征税的目的和社会主义国家征税的必要性非常重要,应注意引导学生 前后联系掌握。
讲述方法:
联系我国东南沿海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变化的现实以及我国当前正在实施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行讲解。
教学方法提示栏:
本章重点,也是学生理解后面具体税种的理论基础,应要求学生深入理解并掌握。
讲述方法:
着重解释相关概念的内涵,并对一些概念进行纵横对比。同时,可以拿一些相对简单税种概念举例。
征税范围实际就是对征税对象的客观具体地描述,以便于实际操作。
教学提示栏:
简要解释自然人和法人的概念
提示:
学校收取的学费是向学生收取的,学生是”纳税人”,而其实际负担者则是学生的父母,即为”负税人”。
说明:税率是税制设计的核心内容。税率的高低合理与否是税制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
举例:企业所得税的33%、增值税的17%等。
教学提示:
举例:个人所得税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和土地增值税的三级超率累进税率。
教学提示:
简单介绍概念,以后再结合具体税种讲述。
提示:
保证财政收入均衡入库。
教学提示:
重点介绍减免税的目的的经济意义。讲解时联系第一章所述的税收政策的固定性和灵活性。
注意:
结合到税种进行讲解
教学提示:
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一种惩罚。也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的一种手段。现阶段,随着偷、逃税现象的日益猖狂,加强违章处理的力度显得越来越重要。
要求:
1、能分清各种违章行为的具体含义,并能相互区分。
2、了解处理措施的类型。
第三节 税制与税法
一、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法的概念
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用来调整税收征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税法和税制的关系:
税法是税制的核心,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的强制性,主要表现为征税是以国家法律作保障,通过立法程序,使税制变成税法。
(二)税法的特征:
1、税与法的共存性。有法即有税,有税必有法。
2、税法关系主体单方面的固定性。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的一方是国家 ,具有相对固定性。
3、税法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因为主体双方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所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4、税法机构的综合性。税法是一个总称,他是通过多种法规来体现的并通过各级立法机构来制定、通过和公布。
(三)税法的渊源
一般是指税法的效力来源。即与税法有关的法的存在。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宪法 (2)税收基本法律
(3)税收法律 (4)税收行政法规
(5)税法解释 (6)税收条约(国际税收条约和协定)
(四)税法的作用
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法律关系
概念:是由税法所调整的税收征纳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1、权利主体
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纳税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权利客体:指税收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标的物,即征税对象。
3、内容: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灭亡,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
例如:纳税人开业即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转业或停业造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三、税法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由24个税种组成。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公布外,其他各税种经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
(二)、税收程序法: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
(三)、税收处罚法:是有税收立法权的立法主体制定的,认可的用来调整怎样与争议当事人在解决税收行政争议中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
(四)、税收争讼法:
税收行政诉讼法
税收刑事诉讼法
第四节 税收的分类
一、税收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按一定的标准将各种税分别归类。
(二)意义:
1、有助于分析研究各税和建立现代税制。
2、有利于分析税源的分布和税收负担。
3、有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二、税收分类的方法:
(一)、按照征税对象的性质划分:
1、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2、所得税:以所得额或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3、财产税:以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4、行为税: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 税。
5、资源税: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税
(二)按照税收是否转嫁划分:
1、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而由自己承担的 税种。
2、间接税:税负可以转由他人负担的税种
(三)按照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划分:
1、价内税:税金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
2、价外税:税金不构成价格的组成部分,只作为价格之外的附加。
(四)按照税收课税标准不同分类:
1、从价税:按征税对象的价格计税。
2、从量税: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税。
(放在增值税这一章详细介绍)
(五)按照税收缴纳的形式划分:
1、实物税:以实物形式缴纳的税。
2、货币税:以货币形式缴纳的税。
3、力役税:以提供劳务的形式缴纳的税。
(六)、按照税种的隶属关系划分
1、中央税:管理和使用权限归属中央的税种。
2、地方税:管理和使用权限归属地方的税种。
3、共享税:管理权限归属中央,收入在中央和地方分成的税种
(七)、按照国家预算口径和征管机关分类:
1、工商税:由税务机构负责征收的税或者指工商企业缴纳的各税。
2、农业税:由财政机构负责征收的税。
3、海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
第五节 税制体系
一、税制结构及类型:
税制结构的概念: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政治及经济的需要,设置若干相互配合,补充的税种所组成的税制总格局。
(二)类型:
1、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多为发展中国家选用)
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多为发达国家所选用)
3、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我国的选择)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双主体的复合税制。但流转税的比重较大,占到总收入60%-70%左右,而所得税的比重只有25%左右。
我国税制结构中的辅助税种主要包括资源税,财产税以及行为税。
二、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的概念: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包括:
纵向划分:指税权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横向划分:指税权在同级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机构之间的划分。
(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包括:
1、税收立法权:税收政策的制定权,税收法令,法规的解释权,调整权等。
2、税收执法权:主要包括税种的开征,停征权,税收征收管理权,减免税和加税的权力。
(三)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
1、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层次:
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颁布具有全国意义的税收暂行条例。
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调整税率的权力。
经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省人代会及常委会,不违背国家统一税法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地方的具体情况,有权开征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
经省人大及常委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还可在全国性地方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2、我国税收执法权限的划分: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目前,我国税收分别由税务,财政,海关系统负责征收。
(一)税务机构设置:
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
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
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洲、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
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洲、盟国家税务局,县、县级市、旗国家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
(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1、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地方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牌照使用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共享收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四、中国税制的沿革和发展
(一)计划经济下的税收制度:
1、、1950年建立新中国的税收制度
2、1953年修正税制。
3、、1958年改革税制。
4、1973年简并税制。
(二)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下的税制
1、、建立和健全涉外税制。
2、、第一步利改税
3、、第二步利改税
4、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和完善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税制
1、1994年税制存在的问题。
2、、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3、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税制改革后的政策调整。
(五)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及改革与调整的思路
?
本章小结
通过本章学习,我们应掌握以下内容:税收制度作为规范税收分配行为的制度,一方面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另一方面必然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税收原则是治税思想的高度概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必须遵循效率原则、公平原则、财政原则和稳定原则;税收要素是内在于税收制度之中的,是制定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在建国初期建立的税收制度基础上经过修正、改革而发展演变来的。另外,税收的分类也是本章的一个重点,只有了解和掌握了,才能更好的学习中国税制、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全面改革构建立了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框架体系,即以流转税和所的税为双主体,配合资源税,财产税及行为税的税制体系,从而也构建了中国财政的分税制框架、
复习思考题
一、重要名词
1、税收2、税收制度3、税收分类4、纳税人5、征税对象
6、比例税率7、累进税率
二、思考题
1、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的的构成要素,分类有那些?、
2、请列举我国税制体系的所有税种和他们的隶属、
3、税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4、如何理解税权?
5、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合理标准是什么?
教学提示:
任何税制只有得到法律认可,保护和推动,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提示: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不一样。是税收法律关系最重要的特征
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税法的地位日趋重要,所以要充分认识税法的作用,才能更好的把握税法各项规定。
提示:比较重要的内容,结合其他法律关系一起理解。
提示:税收法律事实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提示:是税收分类的最基本的形式,结合我国先行税制体系谈。
提示:
直接税和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与某国的经济结构形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目前,我国的税制是以直接税和间接税为双主体,今后将向直接税为主体的方向发展。
讲授方法:分别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例,为学生讲解税收负担的现象及后果(作用)。
提示:
讲述要点:结合分税制的背景及主要内容来学。
提示:
在国家统计口径中常见。
教学提示:
结合各国经济发展,了解各国对不同主体税制模式的选择以及选择时的客观性和必然性。
提示:我国的现
实选择。
提示:是税收执法工作重要的基础条件。
提示:
结合分税制、以及以前税务机构单轨制来谈。
说明:应将税务机构的设置及其分工问题视为税收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
提示:虽然这一章没有作重点讲解,但中国税制的发展是依然是全面、系统了解税制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