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案 案情: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用于治疗冠心病药物的一种原料。2003年度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02.3万元,全年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率为5.6%。稽查人员对该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时,发现该企业2001年度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6.4%,2002年度为6.3%,2003年度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比往年下降了0.7%。???该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为什么会突然下降0.7%呢?稽查人员决定从企业的会计报表中找答案。通过对企业进行整体性检查发现:A化工有限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损益表显示,该企业200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502.3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603.5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195.4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734.05万元;在损益表的其他业务收入一栏中,年末数为306.83万元,而其他业务利润却为-130.46万元。由其他业务收入形成的其他业务利润为什么会出现负数呢?打开企业的账册,检查该笔业务的成本及费用情况时,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在2003年度的3月~9月连续7个月为本市B制药实业公司加工甲品牌药品,发生工资及相关成本和费用406.62万元,提供其他辅助材料合计30.7万元。2003年12月31日,该项加工业务的累计成本为437.29万元,而开票作为该企业的销售收入只有306.83万元,企业在这笔业务上成本支出与销售收入出现了明显的倒挂现象。对此,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解释是:“该笔业务我们以前没有做过,在谈判时不知道产品的实际成本情况,也没有经过详细的论证就签了合同,结果吃了一个大亏。”但是,稽查人员总觉得其中有些蹊跷。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经批准,稽查人员对该加工业务的委托方B制药实业公司与A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检查。通过对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委托加工产品收回以及委托加工合同的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在对B制药实业公司的生产能力以及200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发现,该企业的产品单一,未从事其他经销活动。2002年实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4036.38万元,2003年度的产品生产和销售只有3582.28万元,而且2003年度的生产能力并没有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为什么在生产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情况下,还要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产品呢?稽查人员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为了寻找问题的答案,稽查人员对B制药实业公司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B制药实业公司是原集体企业,B制药厂于2002年10月改制而来,在改制前的B制药厂有三年的累计亏损352.36万元。从B制药实业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章程中发现:占该企业61%股份的大股东就是A化工有限公司的中方投资人。 原来,A化工有限公司享受的“两免三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于2002年度结束,但2003年的市场形势非常好,预计盈利水平很高。而B制药实业公司由于在改制前留下了一大笔亏损需要弥补。董事长接受了企业财务顾问的筹划建议:利用甲品牌药品在当地没有可比性的特点,通过加工业务将A化工有限公司的利润转移到B制药实业公司去。 税务处理决定:由于A化工有限公司当期和近期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业务,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之后,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联企业业务调整规程,税务机关对该加工业务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依法调增应税销售收入174.19万元,查补增值税29.61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03万元。A化工有限公司接到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以后,没有提出异议,按期补缴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依法调整了有关账户。 案例来源:http://jicha2.tax861.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