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分析
为什么我们满足不了孩子的心理需求?
记者就此次调查结果采访了海珠区检察院一位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
该检察官分析道:“通过问卷调查不难发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和教育问题。‘什么样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样的事情才是好玩的事?’是每一个中学生都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尤其是那些注重义气的孩子。”
“孩子觉得犯罪是好玩的事情,需要检讨的是我们。”该检察官叹息道:“为什么在如此丰富的物质、精神条件下,孩子还为了追求好玩去犯罪?社会提供的大量资源是否满足不了孩子的正常心理需求?追求刺激其实是中学生好奇心重的表现,将这种好奇心向正确的方向引导,比如对知识的探求,仅仅依靠司法机关的力量很难达到。我们需要把‘触角’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比如向教育部门、团委等寻求更广泛的合作。同时,通过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共同联手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调查
是什么让少年犯罪?
2006年9月,海珠区看守所。在这里,海珠区检察院对所有在押的120名未成年人进行了一次历时两周的大调查,调查内容涉及方方面面,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
家庭关系非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在被调查的120名未成年人中,来自单亲家庭的16人,占13.3%;来自双亲家庭且父母关系好的占58.3%;来自双亲家庭但父母关系不好的占20.8%;父母双亡,由亲人抚养的占5%。在与父母的密切程度上,40.8%的人认为关系很好,42.5%的人认为关系一般,关系较差的占10%。
记者发现,在犯罪与家庭经济条件之间的关系上,认为有重要关系,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才走上犯罪道路的占10.8%;认为有一定关系的占10.8%;认为多少有一点关系的占22.5%;认为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占53%。在犯罪与父母关系好坏的联系上,认为没有关系的占58.3%;认为有非常重要关系的仅占6.7%。调查结果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家庭因素并非是主导原因。
半数少年犯罪只为好玩讲义气
这次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较集中,以抢劫、抢夺、盗窃侵犯财产类型居多,其中参与抢劫的人数44人,占调查总人数的36.7%;参与抢夺的39人,占32.5%;参与盗窃的16人,占13.3%。值得注意的是,调查中只有28人称他们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弄点钱花”,占总人数的23.3%;抱着好玩心态的占21.7%;为朋友、讲义气的占25%;其他原因的占30%。
成绩一般的学生成犯罪的重点人群
记者在这次调查中发现,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有一定规律可循。在大众心中,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理应是成绩差、家庭破裂的边缘少年,但此次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校成绩并不差,而是所谓的“中间群体”。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青少年犯中,差生的比例仅为25%,其中比较差的占17.5%,很差的占7.5%,成绩一般的占52.5%。
就此现象,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长陈冀京说:“处于‘中间群体’的学生其实很容易遭遇压力。”据陈冀京分析,成绩一般的少年有向上进步的欲望,但现实往往并不如意。“他们发奋学习之后,发现并不是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而此时他们还没有建立起对待困难的正确态度,于是很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思想,甚至在一些来自社会的诱惑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注:文中少年的名字皆为化名)
案例
少男少女当街猥亵13岁女孩
今年4月17日晚上10时许,海珠区龙凤派出所接报称在凤安街对出的涌边有人被殴打。民警赶到现场看见一个小女孩赤身裸体蹲在地上,一群男女在围观,遂将在场的人带回调查。
经调查,被害人小文年仅13岁,是某中学初一学生,她与另一学校的学生小怡(18岁,高中学生)有一些“江湖恩怨”。4月17日傍晚6时20分,小怡为了惩罚小文曾打过她的“契弟”,纠集了十几个“兄弟姐妹”,将小文叫到堑口附近殴打。因有人围观,他们胁持小文到洪德路附近的涌边继续殴打。他们还逼小文脱掉衣服。一群少男少女陷于疯狂状态,他们有的抓住小文的手脚,有的摸小文的胸部,并嘻嘻哈哈地用手机拍下裸照,两名男生甚至提议要用打火机烧小文的身体或者将其以“处女”卖掉。
案发后,涉案少年悉数落网,而由于小文未满14岁,这些人面临猥亵儿童罪的指控
六学生哥无事可干就抢手机
2005年12月30日晚上8时许,在某职高读书的小迪和初中好友小超逛街,遇到朋友小明。小明见无事可干,于是提议抢劫,小迪和小超立即随声附和。他们还打电话叫来另外3名技校学生。随后未满17岁的6名少年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和南田路搜寻,最终将目标锁定在3个同龄男生身上。他们以扼颈、殴打的手段抢得3台手机,转卖后分赃。
今年6月6日,滨江派出所据群众举报将小迪等6人抓获。
高墙内的对话
“好玩,没觉得难为情”
穿过看守所沉重的大铁门和长长的走廊,记者深入这个本不该属于少年人的沉重地域。16岁的小辉,绰号“村长”,广州市某技术学校学生,父母都是生意人。难以想象眼前这个生活优裕的稚气少年竟然是上述儿童猥亵案的被告之一。据检察机关调查,他殴打了小文,并摸了小文的胸部。
记者:你是怎么认识“大姐大”小怡的?和她熟吗?
小辉:朋友介绍的,见过三四次,不怎么熟。
记者:当时为什么要去作案?
小辉:那天是小耀(同案人,因年纪未满16岁被释放)把我叫出去的,我不知道要做什么,也不知道小怡和那个女的(指小文)之间的事情,也不认识那个女的。等我知道的时候,我想走,但是那个地方太偏僻了,我不知道怎么回去。
记者:那为什么要摸小文?
小辉:我没摸,我就是在他们拍照的时候帮他们照明。
记者:你为什么去帮他们照明?不觉得难为情吗?
小辉:好玩,没觉得(语气显得无所谓)。
记者:平时父母管得严吗?
小辉:严,他们让我不要认识那些不好的朋友,我也听他们的,但是没和那些朋友断交。
“抢女生太丢人,抢大人又不够胆”
小迪参与了上面案例中的抢劫手机,面对记者,他坐下后双腿不停地来回摆动。采访开始没多久,他突然结结巴巴地问记者:“可不可以告诉我什么时候开庭?”
记者:为什么这么盼着开庭?
小迪:想早点知道结果,在这里每天想太多事。
记者:如果要坐牢的话,你有没有想过将来?
小迪:想过,我很担心出去之后年纪大了,有案底上不了学,也找不到工作。
记者:为什么选那3个被害人做目标?
小迪:抢女生太丢人了,那3个男的和我们年纪差不多,抢大人我们又不够胆。
记者:是因为缺钱去抢劫的吗?
小迪:不是,其实就是觉得好玩。
记者:抢的时候没觉得害怕吗?
小迪:怕!但抢到手机的时候还是觉得有点高兴。
记者:你觉得什么样的事情是好玩的事情?
小迪:(沉思一会)刺激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