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章 税收制度
2
本章提要
? 1.税收体系
? 2.流转课税
? 3.所得课税
? 4.财产课税
3
引言
? 税制的内容
? 法律角度
? 经济角度
? 税制指税收调节体系的构成,即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
主要由哪些税种构成,以哪个或哪些税种作为主要税
收,哪些税种作为辅助税收,以及它们的调节方向如
何等。
? 政治角度:税收管理体制
? 本章主要讨论从经济角度理解的税制。
4
1.税收体系
? 1.1 税收体系的构成
? 1.2 税收分类
? 1.3 税制结构设计
5
1.1 税收体系的构成
? 为了分析不同税种对经济的影响,同时为了
更清楚地理解政府在税制结构设计方面所体
现的调节经济的意图,一般按征税对象在货
币资金流动过程中的不同地位,将税收区分
为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和财产持有及
转让的课税两大体系。
? 前者相当于对国民收入的流量征税,后者相
当于对国民收入的存量征税。各国一般将绝
大部分的税收课征于国民收入的流量上。为
此,需要结合国民经济的循环运动进行考察。
6
? 国民经济的运作是一个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的过程,如图 14-1。假定经济中只有居民和
企业两个部门,即“两部门经济”。该经济
存在着两种方向相反的循环运动:一是产品
和要素的实物流动,二是收入和支出的货币
流动。
? 税收在货币资金流动中选择并确定一些课税
点或课税环节征收。因课税点的位置不同,
形成不同的税种。
7
图 14-1 货币流动与课税点
资本市场
资本 品 市场 消费品 市场
企业
生产要素市场
居民
居民收入
股息
未分配利润
工资
利润和利息 社会
保险税
剩余部分
折旧
企业储蓄
各项支付
企业产品和服务
的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收入
企业资本品
的销售收入
投资支出
居
民
储
蓄
居
民
消
费
③
②
?
?
? ?
①
? ?
⑩
⑨
⑤
④
⑦
⑧
⑥
8
? 课税点
? ①是对居民收入的课税点,如个人所得税;
? ②是对消费支出的课税点,如消费税;
? ④是对零售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零售营业税或消费型增值
税;
? ⑦是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课税点,如货物税;
? ⑩是对企业扣除折旧后的净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所得型增
值税;
? ? 是以工资薪金支付额的课税点,如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 ? 是对利润的课税点,如公司所得税;
? ? 和 ? 是对居民工资收入和股息收入的课税,如个人所得税
和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 ? 是对企业留存利润的课税点,如企业留存利润税。
9
? 由于财产是以往年度的存量部分,并非当年
国民收入的货币资金流动,因此没有在图 14-
1中反映出来。
? 财产总是有归属的,它们或属于居民,或属
于企业。由此可以确定是对财产的归属者课
税,还是对财产的转让行为课税。
? 前者如对居民或企业拥有的各种财产课征的
财产税,后者如对财产的遗留、继承或馈赠
行为课征的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
10
1.2 税收分类
? 按征税对象的不同
? 所得课税
? 也称 收益课税,指对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进行课
税。
? 流转课税
? 也称 商品课税,指对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或增
值额进行课税。
? 财产课税
? 指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课税。
11
? 按征税对象区分的三类税收的税种组成
? 所得课税
? 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资本利
得税、超额利润税、战时利得税、房地产收益税等。
? 财产课税
? 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税、继承税、赠
与税、净值税、资本税、土地税、房地产税等。
? 流转课税
?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12
? 以课税的主客体为标准
? 对人税
? 着眼于人,根据人的纳税能力课税。
? 它的古老形式是人头税,按人征收,同等纳税;现代
形式则是各国普遍征收的所得税。
? 对物税
? 着眼于物,根据经济活动如商品买卖或持有财产等课
税。它不重交易者或所有者的特性,而重物本身。
? 从公平角度看,所有税种(包括对物税)的承担
者都只能是人,对物税不如直接按个人纳税能力
课征的对人税。
13
? 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
? 直接税
? 税负不易转嫁、直接由纳税人承担的税种是 直接税 。
? 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
? 间接税
? 税负比较容易转嫁的税种为 间接税 。
? 主要包括对商品或劳务的交易课征的税种,如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14
? 按课税权归属的不同
? 中央税
? 凡由中央政府征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为 中
央税 。
? 地方税
? 凡由地方政府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为 地
方税 。
15
我国国税与地税的区别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它指的是税务机关而不是税种。
其中,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
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
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
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
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
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 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 24
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
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16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
(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
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
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
下,
1.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臵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
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
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
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
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7
2.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
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
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
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
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
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
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
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
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
安排和调整。
18
1.3 税制结构设计
? 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 单一税制是由一种税构成的税收制度。
? 复合税制是由多种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 在实践中,单一税制始终没有付诸实现。通常所说
的税制实际上都是复合税制。
? 由于历史进程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各国的主体税种
各不相同。在古代,各国多以土地征税为主构成税
收体系;二战以前,西方国家多以消费税等流转税
为主体税种;二战以后,美英日等国逐渐变成以所
得税为主体税,法国则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
19
? 税制结构设计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
? 税种配臵
? 税源选择
? 税率安排
20
? 税种配置
? 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这种
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
种。
? 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臵税种的关键。
?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臵效率的
考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21
?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 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效率
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
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臵的干
扰相对较小。
?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样可
以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
有针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 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较好
地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22
? 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大多以所得税为主体税
种。
? 但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税收征管体
系尚不健全,如果仅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难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充足和稳定,因此政府
往往非常重视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作
用。
23
? 税源选择
? 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
? 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
税收来自于税源。
? 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
? 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保护税本,
尽可能不使税收损及税本。
? 能够作为税源的有工资、地租和利润。在财产中
占有重要地位的生产性资本,属于税本的范畴,
一般不宜作为征税对象;对于非生产性的私人财
产,则可以进行课税。
24
? 税率安排
? 税率水平的确定
? 拉弗曲线
? 税率形式的确定
? 比例税率
? 累进税率
25
? 拉弗曲线
? 美国经济学家拉弗( Laffer,1979)提出。
? 其基本观点是:税率水平是有限度的。在一定限
度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将增加,因为税源不
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地减少;但当税率提高
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会影响人们工作、储蓄和投
资的积极性,导致税基减少的幅度大于税率提高
的幅度,税收收入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 图 14-2
26
r
R
O
N
P
税 率
税 收 收 入
1 0 0 %r 1 r 2 r 3 r 4
m
图 14-2 拉弗曲线
1,线就是税率的
临界点 。
2.结论:税率水平应
以 为限,并以
为最佳税率点。
r r
rm
27
?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从税收公平看,累进税率是较优的选择。
? 从税收效率看,比例税率又是较优的选择。
?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的选择,本质上是效率与公
平之间的选择。
? 一般说来,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宜采用累进税率,
商品课税宜采用比例税率。
? 目前的普遍倾向是:为提高经济效率,应适当降
低税制的累进性。
28
2.流转课税
? 2.1 流转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2.2 增值税
? 2.3 消费税
? 2.4 营业税
29
2.1 流转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流转课税的特点
? 流转课税的课征对象是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因
而与交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
? 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即收入越少,税
负相对较重;收入愈多,税负相对越轻。
? 流转课税的税源普遍,课税隐蔽,在保证财政收
入的稳定、及时、充裕、可靠方面,有着其他税
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 流转课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
? 配合社会经济政策的针对性。
30
? 流转课税的类型
? 按课税环节分类
? 按课税范围分类
? 按税基分类
? 按计税方式分类
31
? 课税环节
? 单环节课税
? 多环节课税
? 比如,加拿大的酒税、烟税选择在产制环节征税,
美国的汽油税选择在零售环节征税;而欧盟国家
的增值税则在产制(进口)、批发、零售三个环
节都征税。
32
? 课税范围
? 除全部消费品外,还将资本品和交通运输等纳入
商品课税范围,如欧共体的某些成员国曾实行过
的周转税。
? 对全部消费品课税,资本品和劳务则被排除在课
税范围之外,如美国各个州实行的一般零售消费
税。
? 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比如只对烟、酒、小汽车
等一些特定的消费品课税,美国联邦政府实行的
消费税就是如此。
33
? 税基
? 按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这种类型着
眼于营业行为,而不是具体商品,如各国实行的
营业税。
? 按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即按照商品的
销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课征,这就是人们所熟知
的增值税。
? 按部分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如特别消费税。
34
? 计税方式
? 从量税
? 从量税 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
准,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也可称为, 单位税,
或, 从量计征,,它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 从价税
? 从价税 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
也称, 从价计征,,它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 从量税比较简单易行,但税收缺乏保证,因此各
国大多实行从价税。
35
2.2 增值税
? 增值税的定义和特点
? 增值税 是对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增的价值
课征的一种税收。
? 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 一般营业税的税基是在各个流转环节上销售商品或提
供劳务的毛收入,即流转额。增值税的税基不是流转
额,而是每个流转环节上新增的价值额,即增值额。
? 一般营业税由于在多环节对流转额课税,容易造成税
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只对各个环节上的
增值额课税,可从根本上消除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
应。
36
? 如表 14-1所示,假定商品 A的生产、销售要经
过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和零售五个
环节,商品 A的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税率均
为 10%。
? 从表中可以看出,商品 A负担的一般营业税
要比增值税重。
37
表 14-1 增值税与一般营业税的比较
产销阶段 购买额 销售额 增加值 增值税
额
一般营
业税额
采矿
冶炼
机械制造
批发
零售
合计
0
40
100
300
400
40
100
300
400
480
40
60
200
100
80
480
4
6
20
10
8
48
4
10
30
40
48
132
38
? 增值税的优缺点
? 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这一特征,使其在促进
专业化分工方面显示出自己的独有优势。
? 实行抵免法的增值税,要求有健全的发票制度,
并且将税款单独开列,用以扣除前阶段的已缴税
款。这种计税方法具有相互牵制、自动审核的特
点,便于税务机关查核,有利于税收征管,防止
偷、漏税。
? 增值税的上述特点也对实际操作、尤其是征管和
缴纳提出了更多要求。
39
? 增值税的类型
? 生产型增值税
? 收入型增值税
? 消费型增值税
40
? 生产型增值税
? 增值额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
数之和。
? 从总体经济看,这一税基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因
而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 它对资本品不予抵扣,是对资本品的重复计征,
使企业在资本、劳务、投资和消费间的选择仍然
是非中性的。
41
? 收入型增值税
? 指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减去其所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支出以及资本品
的折旧的数额,作为增值额,并据以课税。
? 增值额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
? 从总体经济看,这一税基就是国民生产净值,因
而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42
? 消费型增值税
? 是指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减去其所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支出的数额,再
减去本期所购的资本品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
据以课税。
? 从总体经济看,增值额只包括全部消费品的价值,
不包括资本品的价值,因而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43
?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
?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资本品处理方
式的不同。
? 生产型增值税不扣除资本品的折旧,收入型增值
税扣除资本品的折旧,消费型增值税则扣除本期
所购的资本品的价值。
? 在税率相同的条件下,生产型增值税的财政收入
最多,收入型次之,消费型最少。
44
? 增值税的税率
? 基本税率
? 也称标准税率,它体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
于一般商品和劳务。
? 轻税率
? 它体现了增值税的优惠照顾政策,适用于税法单独列
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劳务。
? 重税率
? 它体现了增值税的限制消费政策,主要适用于列举的
奢侈品和有害于社会公益的商品和劳务。
45
? 增值税还有零税率的规定。
? 一般对出口商品和劳务实行,目的是鼓励出口,
扩大对外贸易。
?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
? 免税只是规定该纳税环节的应纳税额等于零。实
行零税率不但不必缴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纳
税环节所纳的税。
46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 税基列举法
? 税基相减法
? 税额相减法
47
? 税基列举法
? 也称, 加法,,即把企业构成增值额的各个项目,
如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等直接相加,作
为增值额。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
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利息+租金+其
他增值项目+利润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48
? 税基相减法
? 也称,减法,,即从企业一定期间内的商品和劳
务销售收入中减去同期应扣除的项目作为增值额。
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本期应税销售额 -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49
? 税额相减法
? 也称,扣税法,,即先以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商品
和劳务销售收入额乘以税率,计算出至本环节为
止的累计税额,然后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
目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
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
50
? 在税率相同的条件下,以上三种方法计算结
果完全一致。
?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大多采用第三种方法,即
扣税法。
? 因为它体现了“道道课税,税不重征”的特
点,在实践中也具有最大的可行性,计算方
法简便易行,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51
? 增值税的课征方法
? 增值税的课征方法,一般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及
其财务管理水平加以确定。
? 对规模较大、账目健全的企业,采取企业自行填
送纳税申报表,并由税务机关加以审核的课征方
法。
? 对规模较小、账目不健全的企业,则实行定额课
征的方法。
52
? 中国的增值税
? 中国从 197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试点,于 1994年 1月
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 征税范围
? 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
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53
? 税率
? 设臵两档税率:基本税率为 17%,低税率为 13%,另有一档
零税率。
? 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
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居
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
机、农膜;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零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出口货物。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增值税采用扣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 × 税率
54
2.3 消费税
? 消费税的定义和类型
?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征的一种税收。
? 是流转课税中的重要税种形式。
? 根据课税范围的不同分类
? 一般消费税:对全部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
? 特别消费税:只对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课征。
? 多数国家都征收特别消费税,课征范围没有涉及
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55
? 消费税的课征范围
? 有限型
? 有限型的课征范围主要限于一些传统的应税品目,一般不
超过 10~ 15个应税品目。如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石油制
品、机动车辆及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 中间型
? 中间型课征范围的应税品目较广,一般在 15~ 30个应税品
目之间。如粮食制品、乳制品、纺织品、鞋类、肥皂、清
洁剂、刀叉餐具、玻璃制品、家具、药品等广泛消费的品
目,奢侈品,以及保险、金融、运输、公共设施等服务。
? 延伸型
? 延伸型课征范围的应税品目最广,除中间型课征范围包括
的应税品目外,还包括更多的奢侈品,如空调、电视、冰
箱、音响、摄影器材、电器设备等,以及一些生产性消费
资料。
56
? 消费税的特点
? 征收的目的性
一般不在于取得多少财政收入,而是通过课征范
围的选择、差别税率的安排以及课税环节等方面
的规定,来达到调节消费、进而调节收入的政策
目的。
? 税负的转嫁性
? 单环节课税, 主要在产制后的销售环节征收。
57
? 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 从价课税
应纳税额 =应税商品售价 × 税率
应纳税额 =应税商品不含税售价 × 税率
? 从量课税
58
? 中国的消费税
? 我国在 1994年税制改革后实行的消费税为特别消费税
? 纳税人
?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
例, 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目前确定的消费税品目共有 11个:主要包括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
摩托车;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具有一定
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 税率
? 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59
2.4 营业税
? 营业税的定义和特点
? 营业税 是对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营业收入额课征
的一种税收。一般着眼于营业行为,只要纳税人
发生了营业行为,就要对其营业收入额课税。
?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广泛,平均税率较低,实行多
环节课征,是一种税源普遍、易于征管的税种。
? 营业税一般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因此,可以用
它调节不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体现国家的产业政
策。
? 缺点是存在重复课征和累积税负的问题。
60
? 营业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广泛,除少数免税品目外,一
般的商品和劳务流转额都要课税。消费税的征税
对象是有选择的,一般只对部分消费品或消费行
为课税。
? 营业税的课征通常放在交易流通环节,有的是单
环节课税,有的是多环节课税。消费税的课征通
常放在消费品产制后出售环节,很少有多环节课
税的情况。
? 营业税的平均税率较低,通过差别税率调节消费
的作用不明显。消费税的平均税率较高,不同应
税品目的税率差别大,调节消费和收入的作用较
为突出。
61
? 营业税的课征范围和课征环节
? 在实践中,营业税的课征范围不像理论界定的那
样广泛。一般营业税变成特种营业税。
? 特种营业税可以选定产制、批发、零售中的任一
环节课税,比较常见的是只选定一个环节课征,
同时在三个环节分别课征的情况相当少见。
? 无论选择哪一个环节课征营业税都各有利弊。政
府一般倾向于选择在产制或批发环节课征;私人
企业大多愿意选择在零售环节课征的营业税,这
样在价格和资本垫支额方面,对私人企业的影响
最小。
62
? 营业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 营业税从价计税,实行比例税率,即实行从价定
率的计税方法。
? 除按税法特别规定对某些商品免税或对某些商品
实行较高税率外,营业税一般不实行差别税率,
而是对所有商品按相同的税率课税。
?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款 =营业销售收入额 × 税率
63
? 中国的营业税
? 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 税率
? 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
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
不动产。
? 三档税率:大部分税目的税率为 5%;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 3%;娱乐业税率为 5%-20%。
64
3.所得课税
? 3.1 所得课税的特点
? 3.2 所得课税的类型
? 3.3 个人所得税
? 3.4 公司所得税
? 3.5 社会保险税
65
3.1 所得课税的特点
? 征税对象是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后的净所得
额。
? 税负具有直接性。
? 税收课征的公开性
所得税难以转嫁,容易引起税收对抗,推行上比较困
难 。
? 较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多得多征;少得少征;无所得不征 。
? 税收管理的复杂性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存在成本核算和管理上的难度;个
人所得税的课征面临纳税户数量多、税额小、税源分
散等问题 。
66
3.2 所得课税的类型
? 依据征税对象的规定,所得课税通常分为三
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
? 综合所得税
? 分类综合所得税
67
? 分类所得税
? 最早创始于英国 1799年
? 也称 分类税制,是指将所得按来源划分为若干类
别,对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分别计征所得税。
勤劳所得:工资薪金
资本所得: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等
? 分类所得税的优点之一是它可以按不同性质的所
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待遇。
? 今天纯粹采用分类所得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即使
采用,也是将其与综合所得税配合使用。
68
? 综合所得税
? 也称 综合税制,是指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种所得,
综合计算征收所得税。
, 产生于各种渠道的全部收入,法律排除的除外,
? 其指导思想在于所得税是一种对人税,应以人的总体负
担为课税依据。
? 综合所得税的突出优点,就是最能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
担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 综合所得税已经为很多国家所接受,是当代所得税课征
制度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69
? 分类综合所得税
? 也称 混合税制,就指将分类和综合两种所得税的
优点兼收并蓄,实行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结合。
? 其优点是既坚持按纳税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
人不同来源的所得实行综合计算征收,又坚持了
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
举的特定收入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
? 被认为是一种较好的所得课税类型。
70
3.3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和特点
?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劳动和非劳动应税所得进
行课征的一种税收。
? 个人所得税的优点
? 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 符合税收普遍原则。
? 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71
?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 国际公认的税收管辖权原则
? 属地主义原则,,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
? 属人主义原则,,居民 (公民 )税收管辖权, 。
? 各国在个人所得税上的可能的课征范围
? 本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以
及外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来源于该国疆域范围的所得。
? 居民或公民要承担全部所得的纳税义务,非居民或非
公民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72
?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 目前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大都以累进税率为基本
形式,税收负担随纳税人收入等级的上升相应递增。
? 除规定基本税率外,对于某些特殊性质的收入项目,往
往还规定特殊税率。
? 英美等国都把资本利得从综合收入中划分出来,规定较
低的税率,一般只相当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 50%,其目的
是为了照顾在资产持有期间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对资产
价值的侵蚀,并对个人投资产生刺激。
73
?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 从源征收
? 指在支付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申报清缴
? 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相结合,由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申
报全年估算的总收入额,并按估算额分期预缴税款。
到年度终了时,再按实际收入额提交申报表,依据全
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对税款多退少补。
74
?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 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居民纳税人
? 非居民纳税人
? 征税对象
? 指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
? 税率
? 依据不同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75
3.4 公司所得税
? 公司所得税的定义
? 公司所得税是对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课征
的一种税收。
? 其征税对象是净所得,即总所得减去可作为费用
扣除的项目而得到的应税所得,而不是毛所得。
76
?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 居民公司
? 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在本
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 非居民公司
? 负有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本国的所得缴纳公司所
得税。
77
? 公司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 各国公司所得税大多采用单一的比例税率,即使
是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其累进程度也较为缓和。
78
?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 各国对公司所得税的课征一般采取申报纳税方法。
? 纳税年度由企业根据其营业年度确定,一经确定
就不能随意变更,一般在年初填送预计申报表,
年终填送实际申报表,税款实行分季预缴,年终
清算,多退少补。
79
?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
? 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都是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
? 征税对象
?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税率
? 法定税率为 33%,优惠税率为 18%,27%。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80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 外商投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外国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税率为 30%,同时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加征收 3%的地方
所得税,合计税率为 33%。
81
3.5 社会保险税
? 社会保险税的定义和特点
? 社会保险税,也称工薪税 ( payroll tax),是对纳
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进行课征的一种税收,它
是各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
? 特点
? 课征的目的性
? 税收的累退性
? 税负的转嫁性
? 征管的简便性
82
? 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和对象
? 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是全体工薪者和自营人员。
? 征税对象是雇员的工薪收入额和自营人员的事业
纯收益额。
? 工薪收入额的特点
? 通常有最高应税限额的规定。
? 不允许有减免或费用扣除。
? 不包括纳税人除工薪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83
? 社会保险税的适用税率
? 社会保险税税率形式的选择视各国的国情而有所
不同,但大多采用比例税率。
? 社会保险税税率的高低是由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覆盖面和受益水平决定的。
? 过去几十年来,由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不断扩大,受益水平逐步增加,社会保险税的税
率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84
? 社会保险税的征管
? 社会保险税多采用从源课征法,即通过雇主这一
渠道进行课征。雇员的应缴税款,由雇主在支付
工资、薪金时扣缴,并与雇主的应缴税款一同向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自营人员的应纳税款,则必须由其自行填报,一
般是同个人所得税一起缴纳。
85
? 中国的社会保险税
? 目前,中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经费
主要通过收费形式筹集。
? 开征社会保险税,有利于利用税务机关健全的征
收手段和严明的税收法纪筹集资金,保证社会保
险制度有稳定、充裕的资金来源。同时,将社会
保险资金的分配使用纳入财政特别预算,有利于
税务、财政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部门之间的相
互监督,从整体上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
理。
86
4.财产课税
? 4.1 财产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4.2 一般财产税
? 4.3 特别财产税
? 4.4 财产转让税
? 4.5 中国的财产课税
87
4.1 财产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财产课税的特点
?财产课税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
税对象的税类,主要包括一般财产税、特
种财产税、财产转让税等。
?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税
制中最不受欢迎的税类。
?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进行的课税。
88
?优点
? 税负不易转嫁:财产课税中的多数税种具有直接税的
性质,财产持有者在财产使用上一般不与他人发生经
济交易关系,因而较难转嫁。
? 收入较稳定:其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充分、稳
定,不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
? 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 具有收入分配的职能: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
税,财产多者多纳税,财产少者少纳税。
?缺陷
? 税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动产容易隐匿;不动产难以
估价、掌握,容易导致税负不公。
? 收入弹性较小
? 在一定程度上有碍资本的形成
89
? 财产税的类型
? 以课征范围为标准
? 一般财产税:就某一时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综合
课征,课征时必须考虑对一定价值以下的财产和生活
必需品实行免税,并允许负债的扣除。
? 特种财产税:就纳税人所有的某一类或几类财产,如
土地、房屋、资本等单独或分别课征。
? 以征税对象为标准
? 静态财产税: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依其数量或价
值进行课征,如一般财产税和特殊财产税。
? 动态财产税:就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变动进行课征,
如遗产税和赠与税。
90
4.2 一般财产税
? 一般财产税以美国最具代表性,其征税对象
主要是不动产、企业设备、存货、机动车等。
? 财产税在美国基本上属于地方税种,各地税
率高低不等,最低的在 3%以下,最高的超过
10%。税基主要是财产的评估价值,由地方
税务部门的专职估价人员评定。
91
4.3 特别财产税
? 特别财产税的主要形式
? 土地税
? 房屋税或房产税
? 对土地和房屋合并课征的房地产税
? 对车、船、金融资产等动产征税
92
? 土地税
? 财产性质的土地税
? 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税基。
? 具体税种有实行从量计征的地亩税,以及实行从价计
征的地价税。
?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地价税。
? 收益性质的土地税
? 以土地的收益额(或所得额)为税基。
93
? 房产税
? 指对房屋及有关建筑物课征的税收 。
? 由于房屋与土地关系密切,难以单独估价, 因而与土
地合并课征房地产税,单独课征房屋税的国家不多。
? 按课税标准的不同分类
? 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从量税,从价税
? 所得税性质的房产税:以房屋的租金或出租所得扣除折旧
和修理等费用后的纯收益为课税标准。
? 消费性质的房产税:以房屋的消费使用行为为征税对象,
纳税人是房屋居住人。
94
4.4 财产转让税
? 财产转让税是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的一种税收。
? 主要包括遗产税和赠与税。
? 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据史料记载,早在埃及、古
罗马时代就开始对遗产征税,其作用主要是将征收的税
金作为老弱士兵的养老金。
? 近代的遗产税制,始于 1598年荷兰开征的遗产税,此后,
欧洲各国先后建立了遗产制度。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
家均开征遗产税,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开征了
遗产税和与之配套的赠与税。
95
? 遗产税
?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
对象进行课征的税收。
? 按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分类
? 总遗产税制:对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课征
? 分遗产税制:又称继承税制,即对各遗产继承人分得的
遗产份额课征
? 总分遗产税制:也称混合遗产税制,是对死亡者留下的
遗产先课征依次遗产税,然后在税后的遗产分配给各继
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课征。
96
? 目前全世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开征了遗产税。
遗产税是国家税收收入中不可缺少的资源,日本的
遗产税占税收收入的 3.5%,美国占 1.1%,法国占
3%,我国台湾占 1.6%,新加坡占 0.4%。
? 遗产税的功能
? 对继承遗产加以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 同时,可以通过遗产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
公民向慈善事业捐赠的社会风尚。
97
? 征收遗产税的宗旨并不是剥夺富裕家庭子孙继承父辈们遗产
的权利,而是要在允许子孙后代受益父辈们的财富,和防止
财富极端积累两者中找一个适的平衡点,即一方面阻止财富
过分集中对社会形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又不能窒息人们
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的精神。
?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 A · Garnegie,1835— 1919):个人
财富的积聚常常有赖于社会的帮助,社会所赋予的个人财富
应由个人回归给社会;除亲生子女可以从遗产中得到适当的
补贴外,其余财产应由政府通过课征累进率极高的遗产税的
方式交由政府处臵;继承人应当自立自强,而不应依赖祖先
的庇荫;巨大的遗产对继承人不但不是一种幸福,反可能是
一种萌发奢侈和懒惰的祸根;累进遗产税不至于挫伤人们的
奋斗精神。
? 卡内基为自己的言论付诸了行动,他在遗嘱上对于 15亿美元
的巨额遗产,仅留下几千万美元给妻子做赡养费,其余全部
捐赠给了社会公益事业。
98
? 赠与税
? 在西方税制体系中,赠与税与遗产税统称为财产
转让税。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课税对
象而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它实质是
遗产税的辅助税种。因为如果只对财产所有人死
亡后的遗产课税,而不对其生前对外馈赠的财产
课税,则极易造成纳税人通过在生前将财产事先
赠送他人之途径来逃避缴纳遗产税。
? 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而向赠与
人或受赠人征收的税收。
? 总赠与税 又称 赠与人税,是对财产赠与人一定时
期内赠与他人财产的总额课征的制度。
? 分赠与税 又称 受赠人税制,是对受赠人一定时期
内所获得的受赠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
99
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的理论解说
1.国家共同继承说, 公民之所以能够积累大量私有财产,是
国家保护和实行优惠政策的结果。所以,公民死亡后,
国家有权通过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获得财产。
2.均富说, 合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占有关系,防止财富过
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出现极端的两极分化。
3.能力说, 继承人取得了遗产,就增加了纳税能力,自然应
当纳税,并且要依继承遗产的数量不同征收不同的累进税。
4.溯往课税说, 有人生前逃税,故在其死亡后,应当用征收
遗产税来追缴其应交的税款。
5.交换说, 国家为继承人提供了遗嘱的验证,故应为此交纳
一定的补偿费用。
6.没收无遗嘱的财产说, 被继承人依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是允许的。但遗产超过一定限额,并且为了鼓励其继承人独
立奋斗精神,国家应课征遗产税。同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
立遗嘱,则国家依法课税则最为合理。
100
4.5 中国的财产课税
? 中国财产课税的税种
? 土地增值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使用税
? 契税(财产转让税)
101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
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土地增值税的课征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地上建筑
物及其他附着物。
? 纳税人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
人。
10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 纳税人是在以上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03
? 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征收
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
设的行为。
? 纳税人是具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104
? 房产税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
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征收的一
种税。
?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四类地区的房屋。
? 纳税人是在中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05
? 车船使用税
?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公共道路、航行于国
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吨位,
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公共道路或航道上行驶的
车船。
? 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
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暂不适
用车船使用税,而是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
106
? 契税
? 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向不动产取得人
征收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产权转移的土地、房
屋。
? 具体征税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典当、房屋赠
与和房屋交换四种形式。
? 纳税人是买卖、典当、赠与、交换房屋的当事双
方订立契约后的承受人,包括买主、承典人、赠
与承受人。
107
本章小结
? 一国税收体系由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和财产
持有及转让的课税构成。在货币资金流动中选择并
确定一些课税点或课税环节课征的税收,形成不同
的税种。
? 主体税种的选择合理配臵税种的关键。所得课税因
其在优化资源配臵效率的优势,备受经济学家的推
崇。
? 拉弗曲线表明,当税率提高到一定限度后,税收收
入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108
? 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这使其在促进专业化分
工方面独具优势。
? 各国课征消费税的目的,一般不在于能取得多少财
政收入,而在于调节收入或限制某些不良行为等。
? 重复课征和累积税负是营业税存在的最大问题。
? 累进个人所得税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稳
定。
? 社会保险税或工薪税是各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
要资金来源。
? 凡课征遗产税的国家大多同时课征赠与税。
2
本章提要
? 1.税收体系
? 2.流转课税
? 3.所得课税
? 4.财产课税
3
引言
? 税制的内容
? 法律角度
? 经济角度
? 税制指税收调节体系的构成,即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
主要由哪些税种构成,以哪个或哪些税种作为主要税
收,哪些税种作为辅助税收,以及它们的调节方向如
何等。
? 政治角度:税收管理体制
? 本章主要讨论从经济角度理解的税制。
4
1.税收体系
? 1.1 税收体系的构成
? 1.2 税收分类
? 1.3 税制结构设计
5
1.1 税收体系的构成
? 为了分析不同税种对经济的影响,同时为了
更清楚地理解政府在税制结构设计方面所体
现的调节经济的意图,一般按征税对象在货
币资金流动过程中的不同地位,将税收区分
为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和财产持有及
转让的课税两大体系。
? 前者相当于对国民收入的流量征税,后者相
当于对国民收入的存量征税。各国一般将绝
大部分的税收课征于国民收入的流量上。为
此,需要结合国民经济的循环运动进行考察。
6
? 国民经济的运作是一个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的过程,如图 14-1。假定经济中只有居民和
企业两个部门,即“两部门经济”。该经济
存在着两种方向相反的循环运动:一是产品
和要素的实物流动,二是收入和支出的货币
流动。
? 税收在货币资金流动中选择并确定一些课税
点或课税环节征收。因课税点的位置不同,
形成不同的税种。
7
图 14-1 货币流动与课税点
资本市场
资本 品 市场 消费品 市场
企业
生产要素市场
居民
居民收入
股息
未分配利润
工资
利润和利息 社会
保险税
剩余部分
折旧
企业储蓄
各项支付
企业产品和服务
的销售收入
企业销售收入
企业资本品
的销售收入
投资支出
居
民
储
蓄
居
民
消
费
③
②
?
?
? ?
①
? ?
⑩
⑨
⑤
④
⑦
⑧
⑥
8
? 课税点
? ①是对居民收入的课税点,如个人所得税;
? ②是对消费支出的课税点,如消费税;
? ④是对零售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零售营业税或消费型增值
税;
? ⑦是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课税点,如货物税;
? ⑩是对企业扣除折旧后的净营业收入的课税点,如所得型增
值税;
? ? 是以工资薪金支付额的课税点,如雇主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 ? 是对利润的课税点,如公司所得税;
? ? 和 ? 是对居民工资收入和股息收入的课税,如个人所得税
和雇员承担的社会保险税;
? ? 是对企业留存利润的课税点,如企业留存利润税。
9
? 由于财产是以往年度的存量部分,并非当年
国民收入的货币资金流动,因此没有在图 14-
1中反映出来。
? 财产总是有归属的,它们或属于居民,或属
于企业。由此可以确定是对财产的归属者课
税,还是对财产的转让行为课税。
? 前者如对居民或企业拥有的各种财产课征的
财产税,后者如对财产的遗留、继承或馈赠
行为课征的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
10
1.2 税收分类
? 按征税对象的不同
? 所得课税
? 也称 收益课税,指对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进行课
税。
? 流转课税
? 也称 商品课税,指对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的流转额或增
值额进行课税。
? 财产课税
? 指对纳税人的财产按数量或价值进行课税。
11
? 按征税对象区分的三类税收的税种组成
? 所得课税
? 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资本利
得税、超额利润税、战时利得税、房地产收益税等。
? 财产课税
? 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税、继承税、赠
与税、净值税、资本税、土地税、房地产税等。
? 流转课税
? 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12
? 以课税的主客体为标准
? 对人税
? 着眼于人,根据人的纳税能力课税。
? 它的古老形式是人头税,按人征收,同等纳税;现代
形式则是各国普遍征收的所得税。
? 对物税
? 着眼于物,根据经济活动如商品买卖或持有财产等课
税。它不重交易者或所有者的特性,而重物本身。
? 从公平角度看,所有税种(包括对物税)的承担
者都只能是人,对物税不如直接按个人纳税能力
课征的对人税。
13
? 以税负是否容易转嫁为标准
? 直接税
? 税负不易转嫁、直接由纳税人承担的税种是 直接税 。
? 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
? 间接税
? 税负比较容易转嫁的税种为 间接税 。
? 主要包括对商品或劳务的交易课征的税种,如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14
? 按课税权归属的不同
? 中央税
? 凡由中央政府征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为 中
央税 。
? 地方税
? 凡由地方政府征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为 地
方税 。
15
我国国税与地税的区别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它指的是税务机关而不是税种。
其中,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
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
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
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
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
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 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 24
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
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16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
(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
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
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
下,
1.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臵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
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
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
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
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
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7
2.地税局系统,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
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
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
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
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
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
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
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
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
安排和调整。
18
1.3 税制结构设计
? 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 单一税制是由一种税构成的税收制度。
? 复合税制是由多种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 在实践中,单一税制始终没有付诸实现。通常所说
的税制实际上都是复合税制。
? 由于历史进程和发展阶段的差异,各国的主体税种
各不相同。在古代,各国多以土地征税为主构成税
收体系;二战以前,西方国家多以消费税等流转税
为主体税种;二战以后,美英日等国逐渐变成以所
得税为主体税,法国则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
19
? 税制结构设计要解决好的三个问题
? 税种配臵
? 税源选择
? 税率安排
20
? 税种配置
? 税收体系总要以某一种或几种税种为主导,这种
居于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
种。
? 主体税种的选择是合理配臵税种的关键。
? 在主体税种的选择上,出于优化资源配臵效率的
考虑,经济学家一般推崇所得课税。
21
? 选择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
? 所得税给纳税人带来的额外负担,即对经济效率
的损害程度较商品税为轻,因为所得税不改变商
品的相对价格,对消费者的选择和资源配臵的干
扰相对较小。
? 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一般无法像商品税那样可
以通过价格调整转嫁税负,因此,政府可以比较
有针对性地利用其调节收入分配。
? 所得税作为宏观经济的内在稳定器之一,能较好
地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22
? 西方国家的税制结构大多以所得税为主体税
种。
? 但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税收征管体
系尚不健全,如果仅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
难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充足和稳定,因此政府
往往非常重视营业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作
用。
23
? 税源选择
? 税本、税源、税收之间的关系
? 税本是税收来源的根本,税源是由税本产生的收益,
税收来自于税源。
? 有税本才有税源,有税源才有税收。
? 税源的选择问题实际上研究的是如何保护税本,
尽可能不使税收损及税本。
? 能够作为税源的有工资、地租和利润。在财产中
占有重要地位的生产性资本,属于税本的范畴,
一般不宜作为征税对象;对于非生产性的私人财
产,则可以进行课税。
24
? 税率安排
? 税率水平的确定
? 拉弗曲线
? 税率形式的确定
? 比例税率
? 累进税率
25
? 拉弗曲线
? 美国经济学家拉弗( Laffer,1979)提出。
? 其基本观点是:税率水平是有限度的。在一定限
度内,税率提高,税收收入将增加,因为税源不
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地减少;但当税率提高
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会影响人们工作、储蓄和投
资的积极性,导致税基减少的幅度大于税率提高
的幅度,税收收入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 图 14-2
26
r
R
O
N
P
税 率
税 收 收 入
1 0 0 %r 1 r 2 r 3 r 4
m
图 14-2 拉弗曲线
1,线就是税率的
临界点 。
2.结论:税率水平应
以 为限,并以
为最佳税率点。
r r
rm
27
?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 从税收公平看,累进税率是较优的选择。
? 从税收效率看,比例税率又是较优的选择。
? 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的选择,本质上是效率与公
平之间的选择。
? 一般说来,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宜采用累进税率,
商品课税宜采用比例税率。
? 目前的普遍倾向是:为提高经济效率,应适当降
低税制的累进性。
28
2.流转课税
? 2.1 流转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2.2 增值税
? 2.3 消费税
? 2.4 营业税
29
2.1 流转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流转课税的特点
? 流转课税的课征对象是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因
而与交易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
? 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即收入越少,税
负相对较重;收入愈多,税负相对越轻。
? 流转课税的税源普遍,课税隐蔽,在保证财政收
入的稳定、及时、充裕、可靠方面,有着其他税
种不可替代的作用。
? 流转课税具有征收管理的简便性。
? 配合社会经济政策的针对性。
30
? 流转课税的类型
? 按课税环节分类
? 按课税范围分类
? 按税基分类
? 按计税方式分类
31
? 课税环节
? 单环节课税
? 多环节课税
? 比如,加拿大的酒税、烟税选择在产制环节征税,
美国的汽油税选择在零售环节征税;而欧盟国家
的增值税则在产制(进口)、批发、零售三个环
节都征税。
32
? 课税范围
? 除全部消费品外,还将资本品和交通运输等纳入
商品课税范围,如欧共体的某些成员国曾实行过
的周转税。
? 对全部消费品课税,资本品和劳务则被排除在课
税范围之外,如美国各个州实行的一般零售消费
税。
? 选择部分消费品课税,比如只对烟、酒、小汽车
等一些特定的消费品课税,美国联邦政府实行的
消费税就是如此。
33
? 税基
? 按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总额课征。这种类型着
眼于营业行为,而不是具体商品,如各国实行的
营业税。
? 按商品流转所增加的价值额课征,即按照商品的
销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课征,这就是人们所熟知
的增值税。
? 按部分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课征,如特别消费税。
34
? 计税方式
? 从量税
? 从量税 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
准,按预先确定的单位税额计征,也可称为, 单位税,
或, 从量计征,,它不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 从价税
? 从价税 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征,
也称, 从价计征,,它受价格变动的影响。
? 从量税比较简单易行,但税收缺乏保证,因此各
国大多实行从价税。
35
2.2 增值税
? 增值税的定义和特点
? 增值税 是对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新增的价值
课征的一种税收。
? 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的主要区别
? 一般营业税的税基是在各个流转环节上销售商品或提
供劳务的毛收入,即流转额。增值税的税基不是流转
额,而是每个流转环节上新增的价值额,即增值额。
? 一般营业税由于在多环节对流转额课税,容易造成税
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应;而增值税只对各个环节上的
增值额课税,可从根本上消除税上加税的税负累积效
应。
36
? 如表 14-1所示,假定商品 A的生产、销售要经
过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和零售五个
环节,商品 A的增值税和一般营业税税率均
为 10%。
? 从表中可以看出,商品 A负担的一般营业税
要比增值税重。
37
表 14-1 增值税与一般营业税的比较
产销阶段 购买额 销售额 增加值 增值税
额
一般营
业税额
采矿
冶炼
机械制造
批发
零售
合计
0
40
100
300
400
40
100
300
400
480
40
60
200
100
80
480
4
6
20
10
8
48
4
10
30
40
48
132
38
? 增值税的优缺点
? 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这一特征,使其在促进
专业化分工方面显示出自己的独有优势。
? 实行抵免法的增值税,要求有健全的发票制度,
并且将税款单独开列,用以扣除前阶段的已缴税
款。这种计税方法具有相互牵制、自动审核的特
点,便于税务机关查核,有利于税收征管,防止
偷、漏税。
? 增值税的上述特点也对实际操作、尤其是征管和
缴纳提出了更多要求。
39
? 增值税的类型
? 生产型增值税
? 收入型增值税
? 消费型增值税
40
? 生产型增值税
? 增值额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和折旧
数之和。
? 从总体经济看,这一税基就是国民生产总值,因
而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 它对资本品不予抵扣,是对资本品的重复计征,
使企业在资本、劳务、投资和消费间的选择仍然
是非中性的。
41
? 收入型增值税
? 指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减去其所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支出以及资本品
的折旧的数额,作为增值额,并据以课税。
? 增值额等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
? 从总体经济看,这一税基就是国民生产净值,因
而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42
? 消费型增值税
? 是指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减去其所耗用的外购商品和劳务支出的数额,再
减去本期所购的资本品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并
据以课税。
? 从总体经济看,增值额只包括全部消费品的价值,
不包括资本品的价值,因而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43
?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
?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资本品处理方
式的不同。
? 生产型增值税不扣除资本品的折旧,收入型增值
税扣除资本品的折旧,消费型增值税则扣除本期
所购的资本品的价值。
? 在税率相同的条件下,生产型增值税的财政收入
最多,收入型次之,消费型最少。
44
? 增值税的税率
? 基本税率
? 也称标准税率,它体现增值税的基本课征水平,适用
于一般商品和劳务。
? 轻税率
? 它体现了增值税的优惠照顾政策,适用于税法单独列
举的属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商品和劳务。
? 重税率
? 它体现了增值税的限制消费政策,主要适用于列举的
奢侈品和有害于社会公益的商品和劳务。
45
? 增值税还有零税率的规定。
? 一般对出口商品和劳务实行,目的是鼓励出口,
扩大对外贸易。
?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
? 免税只是规定该纳税环节的应纳税额等于零。实
行零税率不但不必缴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纳
税环节所纳的税。
46
?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 税基列举法
? 税基相减法
? 税额相减法
47
? 税基列举法
? 也称, 加法,,即把企业构成增值额的各个项目,
如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利润等直接相加,作
为增值额。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
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本期发生的工资薪金+利息+租金+其
他增值项目+利润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48
? 税基相减法
? 也称,减法,,即从企业一定期间内的商品和劳
务销售收入中减去同期应扣除的项目作为增值额。
然后将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额 =本期应税销售额 -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49
? 税额相减法
? 也称,扣税法,,即先以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商品
和劳务销售收入额乘以税率,计算出至本环节为
止的累计税额,然后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
目已纳税额,得出应纳税额。
? 其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实际应纳税额 =当期应税销售额 × 适用税
率 -当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税额
50
? 在税率相同的条件下,以上三种方法计算结
果完全一致。
? 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大多采用第三种方法,即
扣税法。
? 因为它体现了“道道课税,税不重征”的特
点,在实践中也具有最大的可行性,计算方
法简便易行,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51
? 增值税的课征方法
? 增值税的课征方法,一般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及
其财务管理水平加以确定。
? 对规模较大、账目健全的企业,采取企业自行填
送纳税申报表,并由税务机关加以审核的课征方
法。
? 对规模较小、账目不健全的企业,则实行定额课
征的方法。
52
? 中国的增值税
? 中国从 1979年开始进行增值税试点,于 1994年 1月
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 征税范围
? 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
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纳税人
? 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也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53
? 税率
? 设臵两档税率:基本税率为 17%,低税率为 13%,另有一档
零税率。
? 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
气、冷气、热水、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居
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
机、农膜;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零税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出口货物。
?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增值税采用扣税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 × 税率
54
2.3 消费税
? 消费税的定义和类型
? 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课征的一种税收。
? 是流转课税中的重要税种形式。
? 根据课税范围的不同分类
? 一般消费税:对全部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
? 特别消费税:只对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课征。
? 多数国家都征收特别消费税,课征范围没有涉及
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55
? 消费税的课征范围
? 有限型
? 有限型的课征范围主要限于一些传统的应税品目,一般不
超过 10~ 15个应税品目。如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石油制
品、机动车辆及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
? 中间型
? 中间型课征范围的应税品目较广,一般在 15~ 30个应税品
目之间。如粮食制品、乳制品、纺织品、鞋类、肥皂、清
洁剂、刀叉餐具、玻璃制品、家具、药品等广泛消费的品
目,奢侈品,以及保险、金融、运输、公共设施等服务。
? 延伸型
? 延伸型课征范围的应税品目最广,除中间型课征范围包括
的应税品目外,还包括更多的奢侈品,如空调、电视、冰
箱、音响、摄影器材、电器设备等,以及一些生产性消费
资料。
56
? 消费税的特点
? 征收的目的性
一般不在于取得多少财政收入,而是通过课征范
围的选择、差别税率的安排以及课税环节等方面
的规定,来达到调节消费、进而调节收入的政策
目的。
? 税负的转嫁性
? 单环节课税, 主要在产制后的销售环节征收。
57
? 消费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 从价课税
应纳税额 =应税商品售价 × 税率
应纳税额 =应税商品不含税售价 × 税率
? 从量课税
58
? 中国的消费税
? 我国在 1994年税制改革后实行的消费税为特别消费税
? 纳税人
?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
例, 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目前确定的消费税品目共有 11个:主要包括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
摩托车;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具有一定
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 税率
? 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59
2.4 营业税
? 营业税的定义和特点
? 营业税 是对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营业收入额课征
的一种税收。一般着眼于营业行为,只要纳税人
发生了营业行为,就要对其营业收入额课税。
?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广泛,平均税率较低,实行多
环节课征,是一种税源普遍、易于征管的税种。
? 营业税一般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因此,可以用
它调节不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体现国家的产业政
策。
? 缺点是存在重复课征和累积税负的问题。
60
? 营业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广泛,除少数免税品目外,一
般的商品和劳务流转额都要课税。消费税的征税
对象是有选择的,一般只对部分消费品或消费行
为课税。
? 营业税的课征通常放在交易流通环节,有的是单
环节课税,有的是多环节课税。消费税的课征通
常放在消费品产制后出售环节,很少有多环节课
税的情况。
? 营业税的平均税率较低,通过差别税率调节消费
的作用不明显。消费税的平均税率较高,不同应
税品目的税率差别大,调节消费和收入的作用较
为突出。
61
? 营业税的课征范围和课征环节
? 在实践中,营业税的课征范围不像理论界定的那
样广泛。一般营业税变成特种营业税。
? 特种营业税可以选定产制、批发、零售中的任一
环节课税,比较常见的是只选定一个环节课征,
同时在三个环节分别课征的情况相当少见。
? 无论选择哪一个环节课征营业税都各有利弊。政
府一般倾向于选择在产制或批发环节课征;私人
企业大多愿意选择在零售环节课征的营业税,这
样在价格和资本垫支额方面,对私人企业的影响
最小。
62
? 营业税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 营业税从价计税,实行比例税率,即实行从价定
率的计税方法。
? 除按税法特别规定对某些商品免税或对某些商品
实行较高税率外,营业税一般不实行差别税率,
而是对所有商品按相同的税率课税。
?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款 =营业销售收入额 × 税率
63
? 中国的营业税
? 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包括在中国境内提供规定的劳务(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 税率
? 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
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
不动产。
? 三档税率:大部分税目的税率为 5%;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为 3%;娱乐业税率为 5%-20%。
64
3.所得课税
? 3.1 所得课税的特点
? 3.2 所得课税的类型
? 3.3 个人所得税
? 3.4 公司所得税
? 3.5 社会保险税
65
3.1 所得课税的特点
? 征税对象是扣除了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之后的净所得
额。
? 税负具有直接性。
? 税收课征的公开性
所得税难以转嫁,容易引起税收对抗,推行上比较困
难 。
? 较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多得多征;少得少征;无所得不征 。
? 税收管理的复杂性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存在成本核算和管理上的难度;个
人所得税的课征面临纳税户数量多、税额小、税源分
散等问题 。
66
3.2 所得课税的类型
? 依据征税对象的规定,所得课税通常分为三
种类型
? 分类所得税
? 综合所得税
? 分类综合所得税
67
? 分类所得税
? 最早创始于英国 1799年
? 也称 分类税制,是指将所得按来源划分为若干类
别,对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分别计征所得税。
勤劳所得:工资薪金
资本所得: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等
? 分类所得税的优点之一是它可以按不同性质的所
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实行差别待遇。
? 今天纯粹采用分类所得税的国家已经很少。即使
采用,也是将其与综合所得税配合使用。
68
? 综合所得税
? 也称 综合税制,是指对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种所得,
综合计算征收所得税。
, 产生于各种渠道的全部收入,法律排除的除外,
? 其指导思想在于所得税是一种对人税,应以人的总体负
担为课税依据。
? 综合所得税的突出优点,就是最能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
担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 综合所得税已经为很多国家所接受,是当代所得税课征
制度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69
? 分类综合所得税
? 也称 混合税制,就指将分类和综合两种所得税的
优点兼收并蓄,实行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结合。
? 其优点是既坚持按纳税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
人不同来源的所得实行综合计算征收,又坚持了
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
举的特定收入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
? 被认为是一种较好的所得课税类型。
70
3.3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和特点
?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劳动和非劳动应税所得进
行课征的一种税收。
? 个人所得税的优点
? 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 符合税收普遍原则。
? 具有自动稳定器的功能。
71
?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 国际公认的税收管辖权原则
? 属地主义原则,,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
? 属人主义原则,,居民 (公民 )税收管辖权, 。
? 各国在个人所得税上的可能的课征范围
? 本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以
及外国居民或公民取得的来源于该国疆域范围的所得。
? 居民或公民要承担全部所得的纳税义务,非居民或非
公民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72
?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 目前各国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大都以累进税率为基本
形式,税收负担随纳税人收入等级的上升相应递增。
? 除规定基本税率外,对于某些特殊性质的收入项目,往
往还规定特殊税率。
? 英美等国都把资本利得从综合收入中划分出来,规定较
低的税率,一般只相当于个人所得税税率的 50%,其目的
是为了照顾在资产持有期间可能发生的通货膨胀对资产
价值的侵蚀,并对个人投资产生刺激。
73
?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 从源征收
? 指在支付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申报清缴
? 分期预缴和年终汇算相结合,由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申
报全年估算的总收入额,并按估算额分期预缴税款。
到年度终了时,再按实际收入额提交申报表,依据全
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对税款多退少补。
74
?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
? 纳税人
? 征税范围
? 居民纳税人
? 非居民纳税人
? 征税对象
? 指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
? 税率
? 依据不同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
75
3.4 公司所得税
? 公司所得税的定义
? 公司所得税是对公司在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课征
的一种税收。
? 其征税对象是净所得,即总所得减去可作为费用
扣除的项目而得到的应税所得,而不是毛所得。
76
?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范围
? 居民公司
? 负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在本
国缴纳公司所得税。
? 非居民公司
? 负有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本国的所得缴纳公司所
得税。
77
? 公司所得税的适用税率
? 各国公司所得税大多采用单一的比例税率,即使
是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其累进程度也较为缓和。
78
? 公司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 各国对公司所得税的课征一般采取申报纳税方法。
? 纳税年度由企业根据其营业年度确定,一经确定
就不能随意变更,一般在年初填送预计申报表,
年终填送实际申报表,税款实行分季预缴,年终
清算,多退少补。
79
?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
? 凡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都是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
? 征税对象
?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 税率
? 法定税率为 33%,优惠税率为 18%,27%。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80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 外商投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外国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 税率为 30%,同时另按应纳税的所得额附加征收 3%的地方
所得税,合计税率为 33%。
81
3.5 社会保险税
? 社会保险税的定义和特点
? 社会保险税,也称工薪税 ( payroll tax),是对纳
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所得进行课征的一种税收,它
是各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
? 特点
? 课征的目的性
? 税收的累退性
? 税负的转嫁性
? 征管的简便性
82
? 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和对象
? 社会保险税的课征范围是全体工薪者和自营人员。
? 征税对象是雇员的工薪收入额和自营人员的事业
纯收益额。
? 工薪收入额的特点
? 通常有最高应税限额的规定。
? 不允许有减免或费用扣除。
? 不包括纳税人除工薪收入外的其他收入。
83
? 社会保险税的适用税率
? 社会保险税税率形式的选择视各国的国情而有所
不同,但大多采用比例税率。
? 社会保险税税率的高低是由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覆盖面和受益水平决定的。
? 过去几十年来,由于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不断扩大,受益水平逐步增加,社会保险税的税
率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84
? 社会保险税的征管
? 社会保险税多采用从源课征法,即通过雇主这一
渠道进行课征。雇员的应缴税款,由雇主在支付
工资、薪金时扣缴,并与雇主的应缴税款一同向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自营人员的应纳税款,则必须由其自行填报,一
般是同个人所得税一起缴纳。
85
? 中国的社会保险税
? 目前,中国尚未开征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经费
主要通过收费形式筹集。
? 开征社会保险税,有利于利用税务机关健全的征
收手段和严明的税收法纪筹集资金,保证社会保
险制度有稳定、充裕的资金来源。同时,将社会
保险资金的分配使用纳入财政特别预算,有利于
税务、财政和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部门之间的相
互监督,从整体上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
理。
86
4.财产课税
? 4.1 财产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4.2 一般财产税
? 4.3 特别财产税
? 4.4 财产转让税
? 4.5 中国的财产课税
87
4.1 财产课税的特点与类型
? 财产课税的特点
?财产课税以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征
税对象的税类,主要包括一般财产税、特
种财产税、财产转让税等。
?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税
制中最不受欢迎的税类。
?是对社会财富的存量进行的课税。
88
?优点
? 税负不易转嫁:财产课税中的多数税种具有直接税的
性质,财产持有者在财产使用上一般不与他人发生经
济交易关系,因而较难转嫁。
? 收入较稳定:其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充分、稳
定,不易受经济波动的影响。
? 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 具有收入分配的职能:有财产者纳税,无财产者不纳
税,财产多者多纳税,财产少者少纳税。
?缺陷
? 税负存在一定的不公平:动产容易隐匿;不动产难以
估价、掌握,容易导致税负不公。
? 收入弹性较小
? 在一定程度上有碍资本的形成
89
? 财产税的类型
? 以课征范围为标准
? 一般财产税:就某一时点纳税人所有的一切财产综合
课征,课征时必须考虑对一定价值以下的财产和生活
必需品实行免税,并允许负债的扣除。
? 特种财产税:就纳税人所有的某一类或几类财产,如
土地、房屋、资本等单独或分别课征。
? 以征税对象为标准
? 静态财产税: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依其数量或价
值进行课征,如一般财产税和特殊财产税。
? 动态财产税:就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变动进行课征,
如遗产税和赠与税。
90
4.2 一般财产税
? 一般财产税以美国最具代表性,其征税对象
主要是不动产、企业设备、存货、机动车等。
? 财产税在美国基本上属于地方税种,各地税
率高低不等,最低的在 3%以下,最高的超过
10%。税基主要是财产的评估价值,由地方
税务部门的专职估价人员评定。
91
4.3 特别财产税
? 特别财产税的主要形式
? 土地税
? 房屋税或房产税
? 对土地和房屋合并课征的房地产税
? 对车、船、金融资产等动产征税
92
? 土地税
? 财产性质的土地税
? 以土地的数量或价值为税基。
? 具体税种有实行从量计征的地亩税,以及实行从价计
征的地价税。
?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是地价税。
? 收益性质的土地税
? 以土地的收益额(或所得额)为税基。
93
? 房产税
? 指对房屋及有关建筑物课征的税收 。
? 由于房屋与土地关系密切,难以单独估价, 因而与土
地合并课征房地产税,单独课征房屋税的国家不多。
? 按课税标准的不同分类
? 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从量税,从价税
? 所得税性质的房产税:以房屋的租金或出租所得扣除折旧
和修理等费用后的纯收益为课税标准。
? 消费性质的房产税:以房屋的消费使用行为为征税对象,
纳税人是房屋居住人。
94
4.4 财产转让税
? 财产转让税是对发生转让的财产课征的一种税收。
? 主要包括遗产税和赠与税。
? 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据史料记载,早在埃及、古
罗马时代就开始对遗产征税,其作用主要是将征收的税
金作为老弱士兵的养老金。
? 近代的遗产税制,始于 1598年荷兰开征的遗产税,此后,
欧洲各国先后建立了遗产制度。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
家均开征遗产税,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开征了
遗产税和与之配套的赠与税。
95
? 遗产税
?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
对象进行课征的税收。
? 按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分类
? 总遗产税制:对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总额课征
? 分遗产税制:又称继承税制,即对各遗产继承人分得的
遗产份额课征
? 总分遗产税制:也称混合遗产税制,是对死亡者留下的
遗产先课征依次遗产税,然后在税后的遗产分配给各继
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课征。
96
? 目前全世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开征了遗产税。
遗产税是国家税收收入中不可缺少的资源,日本的
遗产税占税收收入的 3.5%,美国占 1.1%,法国占
3%,我国台湾占 1.6%,新加坡占 0.4%。
? 遗产税的功能
? 对继承遗产加以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 同时,可以通过遗产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
公民向慈善事业捐赠的社会风尚。
97
? 征收遗产税的宗旨并不是剥夺富裕家庭子孙继承父辈们遗产
的权利,而是要在允许子孙后代受益父辈们的财富,和防止
财富极端积累两者中找一个适的平衡点,即一方面阻止财富
过分集中对社会形成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又不能窒息人们
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的精神。
? 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 A · Garnegie,1835— 1919):个人
财富的积聚常常有赖于社会的帮助,社会所赋予的个人财富
应由个人回归给社会;除亲生子女可以从遗产中得到适当的
补贴外,其余财产应由政府通过课征累进率极高的遗产税的
方式交由政府处臵;继承人应当自立自强,而不应依赖祖先
的庇荫;巨大的遗产对继承人不但不是一种幸福,反可能是
一种萌发奢侈和懒惰的祸根;累进遗产税不至于挫伤人们的
奋斗精神。
? 卡内基为自己的言论付诸了行动,他在遗嘱上对于 15亿美元
的巨额遗产,仅留下几千万美元给妻子做赡养费,其余全部
捐赠给了社会公益事业。
98
? 赠与税
? 在西方税制体系中,赠与税与遗产税统称为财产
转让税。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课税对
象而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收的一种税。它实质是
遗产税的辅助税种。因为如果只对财产所有人死
亡后的遗产课税,而不对其生前对外馈赠的财产
课税,则极易造成纳税人通过在生前将财产事先
赠送他人之途径来逃避缴纳遗产税。
? 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而向赠与
人或受赠人征收的税收。
? 总赠与税 又称 赠与人税,是对财产赠与人一定时
期内赠与他人财产的总额课征的制度。
? 分赠与税 又称 受赠人税制,是对受赠人一定时期
内所获得的受赠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
99
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的理论解说
1.国家共同继承说, 公民之所以能够积累大量私有财产,是
国家保护和实行优惠政策的结果。所以,公民死亡后,
国家有权通过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获得财产。
2.均富说, 合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占有关系,防止财富过
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出现极端的两极分化。
3.能力说, 继承人取得了遗产,就增加了纳税能力,自然应
当纳税,并且要依继承遗产的数量不同征收不同的累进税。
4.溯往课税说, 有人生前逃税,故在其死亡后,应当用征收
遗产税来追缴其应交的税款。
5.交换说, 国家为继承人提供了遗嘱的验证,故应为此交纳
一定的补偿费用。
6.没收无遗嘱的财产说, 被继承人依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是允许的。但遗产超过一定限额,并且为了鼓励其继承人独
立奋斗精神,国家应课征遗产税。同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
立遗嘱,则国家依法课税则最为合理。
100
4.5 中国的财产课税
? 中国财产课税的税种
? 土地增值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使用税
? 契税(财产转让税)
101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
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 土地增值税的课征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地上建筑
物及其他附着物。
? 纳税人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
人。
102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使用土地的单位
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
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 纳税人是在以上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03
? 耕地占用税
?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征收
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
设的行为。
? 纳税人是具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104
? 房产税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
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征收的一
种税。
?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
区四类地区的房屋。
? 纳税人是在中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
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05
? 车船使用税
?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公共道路、航行于国
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吨位,
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公共道路或航道上行驶的
车船。
? 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
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暂不适
用车船使用税,而是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
106
? 契税
? 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向不动产取得人
征收的一种税。
? 征税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发生产权转移的土地、房
屋。
? 具体征税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典当、房屋赠
与和房屋交换四种形式。
? 纳税人是买卖、典当、赠与、交换房屋的当事双
方订立契约后的承受人,包括买主、承典人、赠
与承受人。
107
本章小结
? 一国税收体系由货币资金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和财产
持有及转让的课税构成。在货币资金流动中选择并
确定一些课税点或课税环节课征的税收,形成不同
的税种。
? 主体税种的选择合理配臵税种的关键。所得课税因
其在优化资源配臵效率的优势,备受经济学家的推
崇。
? 拉弗曲线表明,当税率提高到一定限度后,税收收
入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108
? 增值税能够避免重复征税,这使其在促进专业化分
工方面独具优势。
? 各国课征消费税的目的,一般不在于能取得多少财
政收入,而在于调节收入或限制某些不良行为等。
? 重复课征和累积税负是营业税存在的最大问题。
? 累进个人所得税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稳
定。
? 社会保险税或工薪税是各国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主
要资金来源。
? 凡课征遗产税的国家大多同时课征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