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二十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我国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规定了商
业交易中应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之后,将“不
正当竞争”定义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
具有以下特征:
(一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 )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
秩序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
者之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狭义上,
它仅涉及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在广义上,
则包括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反垄断和限制
竞争的内容。由于各国政治状况、经济发展水
平以及法律传统的不同,其相关立法的法律名
称与法律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国
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制了两类对象:一类是
传统的违背诚信、公平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类是影响市场机能正常发挥的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如何?
从广义上来理解知识产权法,它应是包括反不
正当竞争法的。或者说,狭义上的知识产权法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立法中,绝大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皆由
具体的知识产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那些
知识产权法未明确规定,然而又确实违反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行为才由反不正
当竞争法进行补充保护。归纳起来,反不正当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补充保护大致体现在以下
第一,保护那些不受特别法保护的客体。例如
商品的装璜、作品的标题等。
第二,保护那些虽然可以受到特别法保护,但
是尚未获得授权的客体。
第三,保护那些特别法有遗漏或者不便保护的
内容。
第四,保护新型智力劳动成果或者工商业成就。
第五,在有的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可能和特别法的保护同时存在于一项客体之
上,发生两种保护机制竞合,
第六,间接保护知识产权。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
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反不正
当竞争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
护那些不能直接获得知识产权特别法保
护的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等有着不可或
缺的作用,故可以说它是知识产权法的
一部分;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
的建立,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
健康发展,所以,可以说,它反过来也
是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一、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1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
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
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诽谤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二十二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我国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规定了商
业交易中应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原则以及公认的商业道德之后,将“不
正当竞争”定义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
具有以下特征:
(一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 )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
秩序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
者之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狭义上,
它仅涉及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在广义上,
则包括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反垄断和限制
竞争的内容。由于各国政治状况、经济发展水
平以及法律传统的不同,其相关立法的法律名
称与法律内容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目前我国
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制了两类对象:一类是
传统的违背诚信、公平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类是影响市场机能正常发挥的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如何?
从广义上来理解知识产权法,它应是包括反不
正当竞争法的。或者说,狭义上的知识产权法
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立法中,绝大部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皆由
具体的知识产权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只有那些
知识产权法未明确规定,然而又确实违反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行为才由反不正
当竞争法进行补充保护。归纳起来,反不正当
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补充保护大致体现在以下
第一,保护那些不受特别法保护的客体。例如
商品的装璜、作品的标题等。
第二,保护那些虽然可以受到特别法保护,但
是尚未获得授权的客体。
第三,保护那些特别法有遗漏或者不便保护的
内容。
第四,保护新型智力劳动成果或者工商业成就。
第五,在有的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可能和特别法的保护同时存在于一项客体之
上,发生两种保护机制竞合,
第六,间接保护知识产权。
总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
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反不正
当竞争法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特别是保
护那些不能直接获得知识产权特别法保
护的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等有着不可或
缺的作用,故可以说它是知识产权法的
一部分;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本身
的建立,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秩序的
健康发展,所以,可以说,它反过来也
是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概述
一、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1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
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
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三、商业诽谤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